汽车维修工人合同(7篇)
汽车修理工人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修理类别及工程:
四、材料供应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供应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 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修理工人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共有小车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xx台小车托付给乙方修理,为标准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xx车辆定点修理单位。
其次条乙方效劳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修理的效劳工程。
第三条修理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修理业务,乙方修理车辆完毕后,须供应打印《定点修理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修理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商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担当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修理效劳:乙方实行24小时效劳(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修理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根据《xx省汽车修理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修理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修理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觉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商定与乙方结算车辆修理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汽车年检时间规定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修理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供应修理效劳;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商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根据“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修理工
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修理质量;乙方保证全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便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修理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x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xx份,甲、乙双方各持xx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修理工人合同3
甲方:
乙方:
材料供应方式:xx。
质量保证期:修理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状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消失修理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修理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准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修理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马上结算修理费用。 现金xx转账xx银行汇款xx期限xx。如需供应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修理费在1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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