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众监督。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人安全责任制度
汽车年检时间规定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领导成员职责、安检员职责和员工岗位
职责﹔
4、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朮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朮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安全员在第二安全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安全技朮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第二安全责任人编制安全技朮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驾驶员必须符合国家《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
1、必须是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准驾型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状况良好;
3、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运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者。
二、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车辆管理和保养制度,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具有资质的修理厂二级保养,保持车辆安全设施及其它装备整洁,车牌、证照等行车手续齐全有效。
三、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诚信经营,热爱本职工作,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规定。保证安全、准时、顺畅地完成行车任务,并做好行车记录。
五、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正确掌握驾驶员“应知应会”,司机自行负责日常车辆保养。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要写“事故报告”,按期协同公司管理人员办理车辆保险、年检等业务。
六、服从公司安排(包括临时任务),不得挑拣任务,安全准时出车。
七、行车时,不抽烟、不吃零食和谈笑,严禁酒后开车和开“英雄车”、“霸王车”,严禁擅自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八、出车前后坚持“三检”制度,保持车容整洁,做到车辆不带隐患上路。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营运车驾驶员在运行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留后患。要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的安全检查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整改,防止和杜绝大小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