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了适应公司本部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公车及公车驾驶员的管理,有效
保障和满足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同时保证行车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
生,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公车是指以公司名义购置的,配备给相关部门、人员使用
2管理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领导公务用车、职能管理部门长途公务用车和特殊
情况下车辆跨部门使用的统一协调或调度工作。
2.2各部门负责办理所配备车辆的采购、汽车保险、上牌、办证、规费缴
纳、日常运行、保养维修、事故处理等工作。各部门应对车辆的有效使
用、维修保养、成本核算、安全行车等实行直接、有效的管理。
2.3资产财务部负责车辆运行成本的结算和使用年限到期车辆的报废手续办
理等工作。
2.4人力资源部负责司机的聘用。驾驶公车司机须具有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
驾驶执照、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具体招聘工作按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执
行。
2.5后勤服务公司主要负责职工交通车、大型活动接送职工用车和参与事故
处理等。
2.6除经聘用的专、兼职司机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不得驾驶公车。
3公车分类
3.1Ⅰ类公车:为公司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配备的车辆。
3.2Ⅱ类公车:为部门配备的一般性公务用车辆。
4车辆使用
4.1各部门应指定内部汽车使用管理人员,并应建立用车审批管理制度,明
确车辆使用范围。
4.2跨部门用车,各部门自行联系落实,必要时也可通过综合管理部协调或
调度,各有关部门须予以配合和协助。当公司有重要活动时,综合管理
部有权调动全公司所有车辆,各部门要无条件服从。
4.3配备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Ⅰ类公车,以该负责人使用为主,如生产经
营工作需要,部门也可调配使用。严禁将公车交由其他非执行公务人员
驾驶。配备了Ⅰ类公车的干部不再核发协议上岗人员的车辆使用费补
贴,每人每月支付一定额度的汽车使用费,由资产财务部从本人工资中
扣缴。
5安全行车和日常养护
5.1所有司机必须加强日常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
5.2司机出车前必须按规定检查车辆状况,带齐各类证件,严禁病车上路。
当司机患影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服用影响安全行车的药品时不准驾驶车
辆。任何人不准强迫司机驾驶病车或司机带病驾车上路。对于Ⅱ类公车,未经批准司机不得将公车开回家过夜。
汽车年检时间规定
5.3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车管部门和交警的安全管理,强化安
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对行车安全工作实行“谁管理谁负责”和“谁开车谁负责”的制度。
5.4司机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汽车驾驶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或
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和排除,不能独立排除时应及时报告并送修。
5.5司机执行公务时不得饮酒,不得与乘客聊天长谈或吵架。应经常对车辆
进行整理和清扫,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所有车辆出车返司后必须停到指定泊位。
5.6司机应坚持对车况进行日常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每次修理(含年检大
修、日常保养)时间、故障名称、更换主要配件、相应时段的路码表里程。车辆变换司机驾驶时,原任司机应在记录本上记下交接内容,包括原任司机姓名、交接时间、路码表里程、水、油、电、刹车等系统的即时状况、车辆上路所需的各类证照及随车工具等。接任司机应对上述记录进行检查核对并签字认可。
5.7所有车辆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保险和进行年检。对于车辆保险到期但因
故未能及时续保、超过车辆年检规定时间仍未进行年检的公车,超过驾照年检规定时间仍未进行年检的司机,不得驾车上路,违者责任自负,并视情节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