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发改委承担,发改委主要负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 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 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工信部及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工信部主 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 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 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下设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 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是专注动力电池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具有法人资格,为跨地区、跨 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职能是: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 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
、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 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 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动力电池应用分会作为中国化学与物 理电源行业协会下属的国家二级分会,是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唯一专注应用领域 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立足于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企业, 旨在为动力电池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搭建高端沟通交流平台,收集行业代 表性意见,承接相关部委规划的课题研究工作,为动力电池及产业链相关政策 的制定提供建议和参考,促进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在产、学、研、用等方 面的合作,推进动力电池相关技术的提升,实现动力电池产业链良性发展,从 而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进步。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国家大力推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锂 离子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自2012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 列政策性文件,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的高速高效发展,具体法 律法规和政策见下表:
主要政策 |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关于完善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 用财政补贴政 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 信部、科技 部、发改委 | 汽车购置税2019新政策2020年4月 |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 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 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 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 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 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 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 定。……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 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 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
关于有序推动 工业通信业企 业复工复产的 指导意见 | 工信部 | 2020年2月 | 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 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 优势。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 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 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 |
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征求意见 稿) | 工信部 | 2019年12月 |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 左右。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 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 (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至2.0升 /百公里。 |
关于加快发展 流通促进商业 消费的意见 | 国务院 | 2019年8月 |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 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 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 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
对十三届全国 人大二次会议 第7936号建议 的答复 | 工信部 | 2019年8月 | 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 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 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 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各 方面的潜力和作用。从我国地域广阔、发 展不均衡的国情出发,组织开展深入细致 的综合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 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 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 汽车退出时间表。 |
乘用车企业平 均燃料消耗量 与新能源汽车 积分并行管理 办法(修正案征 求意见稿) | 工信部 | 2019年7月 | 修改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2021年度、 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 例要求分别为14%、16%、18%;完善传统 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 措施。 |
关于开展新能 源汽车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的 通知 | 工信部 | 2019年6月 | 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促进新能 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公 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对已售 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 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 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 |
关于进一步完 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的通 知 | 财政部、工 信部、科技 部、发改委 | 2019年3月 |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 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完善清 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营造公平环境, 促进消费使用;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 安全。 |
锂离子电池行 业规范条件 (2018年本) | 工信部 | 2019年1月 | 该规范明确了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 及项目设立相关要求,建立了生产规模和 工艺技术、质量管理、智能制造、绿制 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监 督和管理等相关行业规范。 |
汽车产业投资 管理规定 | 发改委 | 2018年12月 | 加强汽车产业投资方向引导,优化燃油汽 车和新能源汽车产能布局,明确产业鼓励 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 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 企业投资项目的条件,明确对投资主体、 技术水平、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加强关 键零部件等投资项目管理,明确发动机、 车用动力电池、燃料电池、车身总成、专 用汽车和挂车等投资项目的条件。 |
提升新能源汽 车充电保障能 力行动计划 | 发改委、能 源局、工信 部、财政部 | 2018年11月 | 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 提供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 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 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 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 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作为行动计划目标。 |
关于节能新能 源车船享受车 船税优惠政策 的通知 | 财政部 | 2018年7月 |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 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 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 征车船税。 |
关于印发坚决 打好工业和通 信业污染防治 攻坚战三年行 动计划的通知 | 工信部 | 2018年7月 | 推广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 量达到200万辆左右。联合交通运输等部 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 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 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 点区域达到80%。 |
关于组织开展 新能源汽车动 力蓄电池回收 利用试点工作 的通知 | 工信部、科 技部、环保 部、交通运 输部、商务 部、质检总 局、能源局 | 2018年3月 | 经过七部门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 方案进行评议,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 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 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 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
2018年能源工 作指导意见 | 能源局 | 2018年2月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 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 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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