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第一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ﻫ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供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在评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时使用。 ﻫ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为评价主体,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为评价客体.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组织评价工作的客体区分是,省级负责省内一级企业;市级负责辖区内二、三级企业;县级负责辖区内四级以下企业;市级政府所在地的区、县未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当地四级以下企业由市级负责。 ﻫ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ﻫ《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ﻫ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GB/18565《营业性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JT/T3144—91《汽车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标准》 ﻫ JT/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 ﻫ 交通部《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 ﻫ交通部《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ﻫ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ﻫ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ﻫ《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安徽省交通汽车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三、相关词语定义 ﻫ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本标准中指在本省境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业户),包括各等级汽车客运站、旅游出租客运企业,统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简称客运企业。 ﻫ责任事故:指道路运输企业负有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事故。
责任事故等级: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四级;其系数分别为1.00、0。75、0。5、0.25。 ﻫ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具体分类标准见交通部《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交安监发〔1992〕64号). 
四、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ﻫ(二)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原则;
(三)注重安全管理实绩原则; ﻫ(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ﻫ(五)现场考评与分级考评原则;
(六)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 ﻫ(七)及时整改原则;
(八)考评主体负责原则。
五、评价程序
(一)评价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所有客运企业必须接受评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在组织评价前发出通知。 
(二)被评价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组织评价单位提出安全生产等级评价申请,填写《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申请表》,并提供《自查评分汇总表》和相关资料。 
(三)组织评价单位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中抽调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考评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考评. ﻫ(四)考评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ﻫ(五)考评组现场考评,听取被考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并对照标准现场评分.
(六)考评组汇总考评情况,召开考评汇报会,拟定申请单位的安全生产等级,填写《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审核表》,经组织评价单位审核同意后,确定等级,对外公布,并按规定程序表彰、奖励或处罚。
六、评价方法 ﻫ(一)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人员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应严格遵守本标准,并在检查完毕后,如实填写《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评分表》。
(二)申请评价单位当年12月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自评小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填写《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申请表》,备齐有关资料,于12月初向组织评价单位
提出书面申请. ﻫ(三)组织评价单位于当年12月组成考评组,依据本标准对申请单位进行考评,考评采取“看、问、查、测、评"等方法,根据考评结果,在12月底作出评价结论,次年1月公布.
看,指到运输企业实地查看安全生产情况.
问,指向运输企业有关人员询问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ﻫ查,指查看各种安全档案、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
测,指对重要部位和设备,聘请专业部门或专家进行检测,掌握安全技术情况。 ﻫ评,指根据标准,逐项进行打分。 ﻫ七、标准分值与等级设定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满分为1000分。 
(二)500分以下为E 级(不安全级);500—799分为D 级(不稳定级);800-899分为C 级(基本安全级),900—949分为B 级(安全级),950分及以上分为A 级(优良级)。
八、评价内容 ﻫ1  组织机构 ﻫ1。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领导组织活动正常,工作落实,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2  设置安全工作职能机构(或明确兼职能机构),能认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有效.
1。3  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条件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规范》规定: 
1。3.1  热爱本职,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细致、扎实,身体健康;
1。3.2  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1.3。3  掌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技术,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有关业务; ﻫ1。3。4 具备组织安全管理活动和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能力,能正确应对和迅速处置突发性事件。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 
2。2  有科学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每年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
任书。
2。3  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不能实现的,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2。4  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ﻫ3.1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ﻫ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ﻫ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驾驶员安全会议每周一次; ﻫ遇有特殊情况或重、特大事故发生,能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或现场会。 ﻫ3.2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ﻫ3.2。1  培训教育计划完整,内容全面,效果明显。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管理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3。2。2  有关培训的档案、资料齐全.
3。2。3  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0课时.  ﻫ3。2。4  无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3.3  安全活动制度 ﻫ3。3。1安全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安徽汽车3。3.2  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和其他安全生产活动。 ﻫ3。3.3  安全日活动形式多样,效果良好,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增强。 ﻫ3.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ﻫ3.4。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坚持进行经常性检查。
3。4。2  企业每月至少组织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安全隐患.重点部位、重点驾驶员、重点线路、重点季节适时进行重点检查。
3。4。3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及时纠正、限期整改,有相关的记录。 ﻫ3.5  安全警示制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6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ﻫ3.6。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能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无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ﻫ3。6。2  企业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6.3  处理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安全事故结案后6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ﻫ3。7  安全统计分析制度  ﻫ各种统计资料齐全、规范,统计报表完整、准确,上报及时,并使用统计资料进行分析.
3。8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ﻫ3.8.1  坚持每年按照客运车辆数投入一定比例安全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购置有关设备。
3.8.2  安全生产条件较为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了通讯、勘察、交通工具和计算机等必需设备,由专人使用和保管。
3.9  消防安全制度 
3.9。1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健全,专人负责.
3。9.2  消防设施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可靠. ﻫ3。10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对安全管理问题或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3。11  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 ﻫ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台帐、驾驶员管理台帐、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记录、事故登记台帐、行车事故报表、事故档案等安全档案、台帐和基础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ﻫ4 从业人员管理 ﻫ4。1  从业人员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经过安全培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具有识别各类危险品和安全事故隐患的能力;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ﻫ4。2  所有营运驾驶员均持有有效的且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未聘用无规定资格人员从事客运驾驶业务。 ﻫ4.3  安全检查员、乘务员具有识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知识与能力,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程序、服务质量要求和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忠于职守,认真负责,胜任本职。 ﻫ4。4  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权利和义务明确,企业切实保障从业人员权利,督
促其履行义务。
5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5。1  营运车辆证、牌齐全有效,未使用已报废或达到报废要求的车辆从事旅客运输;未私自改装或使用报废车辆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旅客运输车辆从事旅客运输。 ﻫ5.2  营运车辆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营运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