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限户籍”难逃地方保护之嫌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金羊网>2016-11-02)
    网约车,就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一次约车过程中,约车者被接送到目的地,得到了需要的服务;网络预约出租车将客人安全送达目的地,并获得规定金额报酬。如果对网约车管理得法,将是两利的社会服务方式。
    在一次服务过程中,网约车不会因为驾驶员是本地人就多收钱,也不会因为驾驶员户籍是外地的服务态度质量就不好。在这种情况下,服务质量就不会有什么差别,也就是说,网约车驾驶员是否本地户籍,丝毫也不影响网约车服务能力和质量。
    深圳市在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中,要求驾驶员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笔者以为,或许基于以下角度考虑,其一是安全角度考虑,认为外地户籍驾驶员不安全;其二是认为本地网约车驾驶员已足够多,怕外地驾驶员“抢了”本地网约车驾驶员的饭碗。
    “计利当计天下利。”深圳市限制户籍这个提法,暴露出政策制定者器量狭窄、没有远见。众所周知,当前的中国,是历史上人口流动幅度最大的时期之一,人口从天南地北流动到深圳的
深圳汽车
人很多,打工居住多年至今没有深圳户籍的人也肯定不少,如此一纸禁令,就将他们排斥在网约车之外,是对深圳发展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其他地区民众极大的不公;其次,不允许外地人开网约车,只允许本地居民开网约车的行为,完全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作派。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世界窗口,不应该是这个作派,更不应该这么小器。
    同时,制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众,众的呼声对于政策的制定多少都应该有参考价值,这样才能体现出最广大人民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对于网约车一事,深圳一本土网站发起调查显示,74.97%的网友不赞成限制网约车驾驶员的户籍和居住证,他们认为只要有身份证、有驾驶证,开着本市汽车,无犯罪记录就应该可以开网约车。七成多的民意,难道不足以引起深圳交通管理部门、法制部门的重视?
    再说了,如果深圳相关部门对网约车管理不严、不善、不科学、不到位,即使是本地驾驶员,也很有可能在约车过程中,发生、性侵等方面的犯罪行为。而在严格的管理之下,外地人开网约车也不一定会发生犯罪行为。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网约车驾驶员少了,既不能满足民众出行需求,或许网约车还会变相涨价,导致打车难或增加民众负担。因此,不该将户籍作为限制条件,而将外地人“一竿子打死”。
    “摸着石头过河”,是小平同志首创的改革态度。对于网约车这种新生事物,笔者认为,当
采用“试水”的改革精神,多方听取民众意见,摈弃险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思维,科学测算网约车所需人员,对外地驾驶员“分一杯羹”,或许更能体现深圳的大器和前卫。(作者: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