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北战争中林肯维护国家统一的法理依据摘要:美国南北战争我们都很熟悉,对林肯出师镇压南部叛乱,我们认为毋庸置疑,本文就这一问题,着重从法理依据上探讨林肯维护国家统一的合法性。
关键词:林肯国家统一法理依据
关于美国南北战争,传统意义上,我们认为它的重大意义在于扫清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而领导这场战争的林肯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他在美国人的心中赢得了地位。但近来有学者认为,林肯之所以伟大在于他做了他可以不做的事,即在当时情况下,南方诸州有脱离联邦的自由,林肯不这样做,也可以。针对这一观点,我想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美国内战的原因
我们无可争议的是美国内战的根本原因在于两种不可调和的经济形态,而二者的争论焦点在于奴隶制的存废问题。美国独立以后,北部主要实行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工商业发达;南部主要盛行种植园奴隶制经济。这两种经济形态在劳动力问题上产生的矛盾不可调和,最终以林肯的当选为,以南方首先攻击联邦要塞,标志着南北战争的开端。而林肯鉴于南方诸州脱离联邦的行为,打出旗号,要坚决维护联邦统一。
林肯维护国家统一的法理依据
那么,林肯为什么要坚决的维护联邦统一呢?在林肯的就职演说上,他明确指出要维护联邦统一,并提出希望在维护联邦统一的基础上解决南北的矛盾分歧,同时也指出南部脱离联邦的行为时违法的,是无效的。那么,他凭什么说是违法的呢?
林肯维护国家统一是职责所致
其实对于林肯的这一说法,在之前已多次出现,林肯任职前一任总统民主党的布坎南曾在一份半公开的年度咨文中称脱离联邦为非法行动。这位总统说,“联邦不仅仅是各州自愿联合在一起的一个整体,还是一个主权国家,任何一个契约成员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废除它。共和国的缔造者们从未犯过让这个国家自行解体这样荒唐的错误。因此,脱离联邦是不折不扣的变革。所有的民族都有权进行反对残酷压迫的变革,但是遵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总统选举则不能证明推翻这部宪法的变革是正确的。联邦是我们先辈的鲜血凝成的,它象征着过去的光荣,寄托着未来的希望。如果它由于某个州自己的意愿而被破坏,那么1776年实行自治的伟大实践就会前功尽弃。我们80多年来在世人面前所树立起来的榜样不仅会完全丧失,而且还会被当做人民不适于自治的确凿证据。”①在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布坎南总统提出了我们的国家是契约组成的,是自愿结合在一起的,联邦的宪法也是大家自愿共同遵守的,所以在我们目前的情况中,政府是按照宪法运行的,这一明例证明政府不应该被推翻。所以,每个州无权脱离,也不能否认现行政府。在之前的杰克逊总统,在1832年时,针对南卡罗来纳州拒绝执行联邦通过的关税法案法令,杰克逊总统表达了他对这个问题的强
①【美】詹姆斯·M﹒麦克弗森:《火的考验: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南部》商务印书馆1993年P181
硬态度,即使出动军队也在所不惜。②最终,在联邦政府的强大压力下,南卡罗来纳州屈服了。如果这些总统不具有代表性,那么,我们再看一下美国国父华盛顿在他的告别演说中的说辞。他这样说,“政府的统一,使大家结成一个民族,现在这种统一也为你们所珍视。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你们真正的独立性,仿佛一座大厦,而政府的统一,乃是这座大厦的主要柱石……如果有人企图使我国的一部分脱离其余部分,或想削弱现在联系各部分的神圣纽带,在其最初出现时,就应当严加斥责。”③这些总统的言辞无一例外都强调了国家的统一,并都一致的认为,脱离联邦是不合法的,是不符合民意的,是有碍于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所以我认为,林肯把维护国家统一看成他的职责和使命,并不是他个人的意愿,而是所有在职的总统所应履行的职责。
北方人民对于南方脱离联邦行为的看法
针对南方脱离联邦的行为,北方人民是怎样看待的呢?当时的共和党激进派及工人、农民中坚定的奴隶制反对者,都坚决主张对南部的奴隶主的叛乱行径进行严厉的镇压。1861年1月29日,激进派领袖撒迪厄斯·史蒂文斯在众议院发表演说时严正指出,南部诸州脱离联邦是叛国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北部自由黑人领袖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也慷慨激昂的呼吁:现在已经到了必须用剑、步、火药和弹丸去坚决粉碎奴隶主叛乱的时候了,舍此不能保全联邦。④而另一个事例也证明了北方对镇压南部叛乱
零整比的强大热情,在萨姆特要塞的炮声揭开了内战的序幕后,北部人民情激昂。1861年5月3日,林肯下令征召42,000名志愿兵服役3年,仅两个月,联邦政府就征召到310,000人。由此可见,北部的大部分民众也是支持联邦政府镇压南部叛乱的。
国际上如何看待美国内战
天津限号2022最新限号8月而此时国际上又是如何看待这一事件的呢?美国内战的爆发在欧洲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欧洲各国人民对联邦的事业给予了很大的同情,“他们把南部看作是封建政治的象征,而把北部看作是民主与进步政治的象征。”因此大多数人深信,“联邦的胜利将证明民主制度完全正确,而联邦的毁灭则将成为民主制度的致命伤。”而同时代的马克思、恩格斯也密切关注美国内战的动态,并及时撰文系统的阐述美国内战的起因及其性质,号召欧洲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众支持北部的正义事业。⑤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林肯维护国家统一是必须的,是作为一个总统不得不面对的重大问题。
南方如何看待内战
南方是如何看待这场战争的呢?南方认为他们的行为并不违宪,他们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动的,并且坚定的认为他们发动的这场战争是基于美国的建国精神的,他们的所作所为是革命,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进行的正义行为。来自德克萨斯州参议员路易斯·T.威格福尔说:“假如我相信脱离联邦的行动是一场革命,而且这场革命与我发誓要遵守的合众
②【美】马克·C·卡恩斯约翰·A·加勒迪:《美国通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9月
③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85
④丁则民:《美国通史第三卷美国内战与镀金时代》人民出版社P4
⑤丁则民:《美国通史第三卷美国内战与镀金时代》人民出版社P14
长安uni国宪法直接发生冲突的话,我就不会赞成脱离联邦了。”⑥从这里可以看出,一部分南方人并不认为他们的行动是违宪的。其实,我们应该可以明显的看到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国会没有同意南方诸州可以脱离联邦,而不经议会同意单独行动显然是违宪的。
南方的领导人又是如何看待这场革命的呢?1861年3月21日,邦联副总统斯蒂芬斯声称,“目前这场革命是一场依照我们的文明形式来维持黑人的适当地位的革命。”他还说,“我们的新政府是基于相反的思想而成立的;它是根据如下的伟大真理而建立的,那就是在黑人与白人之间没有平等可言,占有奴隶——使之成为优等种族的附属品——是白人自然而正常的情况。”⑦他甚至否定了美国的独立宣言,认为人生而平等,是不符合自然状况的。由此可见,南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惜违背一切精神和条例。
明文法令看林肯维护国家统一
下面,我们将从法律层面看林肯维护国家统一的必然性。
在这里,我们将依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论证维护国家统一是美国的法律要求。“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巧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⑧摘选自《独立宣言》,从文件所体现的精神来看,法律是赋予了人民推翻政府的权利,但有两点,第一,没说允许脱离联邦,只是可以组成新政府。第二,政府滥用职权,胡作非为时。而当时,政府的所作所为是符合宪法规定的,是通过国会统一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南部脱离联邦是违背独立宣言精神的。
“十四、人民有权享有一个统一的政府;因此,在弗吉尼亚地区内,不得于弗吉尼亚政府之外另行设立或成立任何政府。”⑨节选自《弗吉尼亚权利法案》(1776年)的这段文字强调了人民有权享有一个统一的政府,那么弗吉尼亚如何得出人民的这一权利的呢?我们暂且不论,只是借此指出,早在宪法之前,就有州作出了维护地区统一的规定,而且通过了,表明它并不违背美国民主自由的建国精神。因此,统一与自由并不矛盾。
“第四条该地域以及在该地域内可能建立的各州,将永远是美利坚合众国联邦的一部分,服从邦联条例及条例中所作的任何符合宪法的改动。”⑩节选自邦联议会:西北地域法令(1787年)。有这段我们
可以看出当时有关国家统一的提法,永远是一部分,可以充分证明,领土的不可分离性。对照联邦宪法序言,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在宪法中其实已把统一暗含在里面了。
“我们,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⑪节选自合众国宪法序言,在这段话中,提到了几点,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第一,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什么叫更完善呢?其实,在宪法之前,有一邦联条
⑥【美】詹姆斯·M﹒麦克弗森:《火的考验: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南部》商务印书馆1993年P176
⑦【美】詹姆斯·M﹒麦克弗森:《火的考验: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南部》商务印书馆1993年P177
⑧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独立宣言》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17-18
私家车6年内免检⑨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弗吉尼亚权利法案》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25
⑩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邦联议会:西北地域法令》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33
⑪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合众国宪法》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35
例,规定了十三州组成一个整体的永远性。那么,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林肯在就职演说中的一句话了。
林肯说,“如果只要一州或一部分的州就可合法地把联邦毁掉,那么,这一联邦反而不如制度以前完善了,因为它丧失了永久性这一要素。”⑫从这里,我们能够理解到宪法制定的实质和精神,绝不是也绝不会是为脱离联邦提供依据,反而是要求联邦的统一性。
“第六条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⑬在此,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南方脱离联邦并自行制定宪法,显然有违这一规定。既然南方违宪,北方便可出师有名。
“第三款只有对合众国发动战争,或投向它的敌人,予敌人以协助及方便者,方构成叛国罪……国会有权宣布对于叛国罪的惩处。”⑭而当时南方首先脱离联邦,并攻击联邦要塞,应当属于对合众国发动战争,从这个角度看,镇压南方也是符合法律的。至于提到叛国罪的惩处,其实当时的国会已经有激进的议员提出了。例如,在1862年“关于分裂和重建问题的萨姆纳决议”已经指出,南方的行径属于叛国罪,依据叛国罪的惩处,南方已自动放弃了宪法赋予的权力,所以,南方应立刻完全处于国会的绝对权限之下。⑮应该说是有道理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林肯处于整个国家的考虑,否决了这一建议。
逻辑上看林肯维护国家统一的法理依据
进而,我们依据逻辑知识,如果任何一个州可以随时加入或脱离联邦,那么如何组成国家,中央的法
大众suv车型律如何贯彻执行,宪法的威严如何保证?因为如果承认脱离联邦是州的自由,那么任何一个州都可以随时以中央的政策侵犯了自己的利益而退出,如此,则中央无法推行法令,那么,国家实质上已不复存在。换个角度,如果州有随意脱离联邦的自由,那么州以下的行政单位是否也具备了这一权利,进而,个人是否也具备了这一权利可以随时成为自由民?如此,不仅联邦存在不了,连州也可能存在不了。正如林肯所说,“显然,脱离联邦一事的核心观念正是无政府状态的实质所在。”⑯而之前的杰克逊总统在一份公告中说道,“若说任何州可以随意退出联邦,那就是说合众国不是一个国家;因为矢口认为一个国家的任何部分可解除与其它部分的关系因而损害或毁灭该国,却并不构成任何罪行,那实是无稽之谈。”⑰阿斯顿dbs
最后一点,如果说,这一切还不够证明林肯出师南部的法理性,那么依据当时情况,北方完全可以马上立法。如若说,如此南部脱离在先,也不负法律责任,那么,在南北战争没有发生之前,国会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制止分裂国家的行为。难道当时的美国人都意识不到即将面临的情况吗?可见,出师南方的法理性应当是存在的。
综上,我们认为通过细致的考察,林肯维护国家统一是有法理依据的,可以在宪法中到,并且在广大的人民心中,南部的行径当是叛乱行为。
⑫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亚伯拉罕·林肯:首任总统就职演讲词》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178
⑬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合众国宪法》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47
⑭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合众国宪法》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45
⑮杨生茂:《美国南北战争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P159
⑯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亚伯拉罕·林肯:首任总统就职演讲词》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181
⑰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安德鲁·杰克逊:对南卡罗来纳州人民的公告(一八三二)》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P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