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7.13
【字 号】茂府办[2006]59号
【施行日期】2006.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改装摩托车【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6〕59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交通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六年七月十三日
  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市市区三轮摩托车(含残疾人专用车,下同)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现象越来越严重,严重冲击了我市公交客运市场,影响市容市貌,给人民众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并给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隐患。为了美化城市形象,保障公交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管理的通知》(〔1995〕残联发字第66号)文件精神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及全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三轮摩托车进行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坚决取缔三轮摩托车在市区从事非法营运的现象,净化市区运输市场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区交通秩序。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海亭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何平副局长、市交通局许兆伟副局长、市城规局李景福副局长、市工商局黄业科副局长、市残联陈智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规局、市工商局、市残联等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情况收集等工作,由许兆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对象及工作重点
  整治的对象是市区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的三轮摩托车及相关人员。
  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在市区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兼顾打击非法营运的两轮摩托车;同时对三轮摩托车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以及在车站、商场、医院、宾馆、学校等客源集中点乱停乱放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
  四、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职责:1、加强对市区交通秩序的管理,查处三轮摩托车违章违法行为。2、取缔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和证照不全的三轮摩托车。3、制订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4、协助交通、城规、工商、残联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市交通局职责:1、重点打击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兼顾打击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2、强化三轮摩托车动态管理,调和营运市场矛盾,化解与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稳定客运市场。3、根据市区的实际,制订三轮摩托车的长效管理措施。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职责:大力查处三轮摩托车在市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的行为,净化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市工商局职责:1、加强源头管理,查处非法改装三轮摩托车的厂家。2、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非法改装车辆流入市场。3、对无牌无证车辆做好登记造册,予以清理。
  市残疾人联合会职责:1、加强对驾驶三轮摩托车的残疾人员的教育、管理。2、对残疾人经营三轮摩托车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与民政、劳动等部门协调,想方设法解决好残疾人生计出路问题。3、协助公安、交通、城规、工商等部门查处残疾人三轮摩托车违章违法经营行为。
  五、整治时间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13日起至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 宣传发动阶段(7月13日至7月31日)。市政府召开各管理部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的决心和专项行动的举措,使全社会都能理解、关心和支持政府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㈡ 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统一行动,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公安、
交通、城规、工商、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行为。
  1、工作小组及区域划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分3个工作小组和3个区域进行,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小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河西片。
  第二小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河东片。
  第三小组由市城规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官渡片。
  河东片与官渡片以油城路为界,北面为官渡片,南面为河东片。各组工作车辆由牵头单位解决。
  2、工作时间安排。根据整治任务的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每个工作小组实行两班制:第一班上午8:00至下午14:00;第二班下午14:00至晚上20:00。
  3、处理办法。对被查处的违章违法经营车辆,根据各部门行政职能统一按以下程序处理:
  ⑴ 非残疾人驾驶违章违法车辆的,按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⑵ 属残疾人驾驶违章违法车辆的,按以下办法执行:第一次作出检讨,批评教育后放行,并将残疾人的姓名、车辆号牌等信息记录在案;第二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㈢ 验收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市整治办组织公安、交通、城规、工商、残联等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制订三轮摩托车的长效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不但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化解公交行业经营矛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改善市区交通秩序,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及时报道整治的目的、意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教育广大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社会积极参与和配合整治工作的态势。
  ㈢ 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㈣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统一行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防止以情代法和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各级领导要对整治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解决。对出现暴力抗法行为者,各辖区派出所要迅速派员予以协调处置。
  ㈤ 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整治期间,各部门要实行值日登记制度,记录整治期间每天的情况和数据;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和情况,遇到特殊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整治办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联系、督促和协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㈥ 建立机制,长抓不懈。三轮摩托车的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继续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日常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市区三轮摩托车上路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订三轮摩托车的长效管理措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以促进市区交通秩序的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