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企业防静电要求
汽车甲醛  在静电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应定期的进行防静电危害培训在工作中应按照静电危害控制方案对采取的防静电措施进行定期检查所有静电危险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静电危险场所必须有接地点、应使用的防静电物品、必备的衣物、静电危险区及运动方面的限制等标志。
所有的工作都应被记录在案并保存。
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与大地做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静电导体与大地间的总泄漏电阻值在通常情况下均不应大于1×106Ω。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应大于lOO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接地电阻局部环境的相对湿度宜增加至50%以上。增湿可以防止静电危害的发生,但这种方法不得用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0区。值也不应大于1000Ω。在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接地6.1.5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在静电危险场所使用的软管及绳索的单位长度电阻值应在1x103Ωm1×106Ωm之间。
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禁止使用金属链非金属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与金属导体相互联接时,其紧密接触的面积应大于20cm2。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
地线共用。
1.5油罐汽车在装卸过程中应采用专用的接地导线(可;卷式),夹子和接地端子将罐车与装卸设备相互联接起来。
l接地线的联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潍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有条件时可尽量采用接地设潞与启动装卸用泵相互间能联锁的装置。
在振动和频繁移动的器件上用的接地导体禁止用单融线及金属链,应采用6mm2以上的裸绞线或编织线。6.3.11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1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和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工作人员需穿防静电鞋、防静电服。当环境相对湿度保持在50%以上时,可穿棉工作服。
6.5.2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各部分
穿着物应存在电气连续性,地面应配用导电地面。
6.5.3禁止在静电危险场所穿脱衣物、帽子及类似物,并避免剧烈的身体运动。
6.5.4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和1区工作时,应佩戴防静电手套。
6.5.5防静电衣物所用材料的表面电阻率<5×1010Ω,防静电工作服技术要求见GB 12014
静电的导通性。
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必须注意下列部位的接地:
  1 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
  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
  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
  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
  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
  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1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行直接静电接地。
  2 人体与移动式设备应采用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进行间接静电接地。
  3 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它的防静电措施。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3.3.1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3.3.2 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有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3.4.2 接地连接端子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易受到外力损伤;
  2 便于检查维修;
  3 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
  4 不妨碍操作;
  5 尽量避开容易积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锈蚀的地点。
  3.4.3 静电接地端子有下列几种:
  1 设备、管道外壳(包括设备支座、耳座)上预留出的裸露金属表面。
  2 设备、管道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3 接地端子排板。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规格按表3.5.1选用。
  表3.5.1 静电接地支线、连接线的最小规格
  4 专用的金属接地板。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最小规格
 
静电接地的连接
  3.7.1 接地端子与接地支线连接,应采用下列方式:
  1 固定设备宜用螺栓连接;
  2 有振动、位移的物体,应采用挠性线连接;
  3 移动式设备及工具,应采用电瓶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或磁力连接器等器具连接,不应采用接地线与被接地体相缠绕的方法。
静电接地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搭接焊连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是扁钢宽度的两倍或圆钢直径的六倍;
  2 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其金属接触面应去锈、除油污,并加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3 当采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等器具连接时,有关连接部位应去锈、除油污。
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若为覆土设备
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4.1.2 直径大于或等于2.5m及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m。
  4.1.3 有振动性能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严禁使用单股线。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
  4.1.4 转动物体的接地,可采用导电润滑脂或专用接地设施(如在无爆炸、无火灾危险环境内可采用滑环和电刷等)进行接地,但类似于阀杆、轴承转动部分可不必进行上述连接。容易积聚 电荷的皮带或传送带,宜采用导电橡胶制品。
 4.2 储罐
  4.2.1 储罐内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必须与罐体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4.2.2 在罐顶取样操作平台上,操作口的两侧应各设一组接地端子,为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接地用。
  4.2.3 浮顶罐的浮船、罐壁、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铜芯软绞线进行连接,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浮船与罐壁之间的密封圈应采用导静电橡胶制作。设置于罐顶的挡雨板应采用截面为6~10mm2的铜芯软绞线与顶板连接。
  4.2.4 当储罐内壁涂漆时,漆的导电性能应高于被储液体,其体积电阻率应在108Ω·m以下。
  4.2.5 为消除人体静电,在扶梯进口处,应设置接地金属棒,或在已接地的金属栏杆上留出一米长的裸露金属面。
  4.2.6 与储罐管线相连接的法兰,如需防杂散电流和电化学腐蚀时,可选用电阻为104Ω~106Ω的绝缘法兰连接。
管道系统
  4.3.1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
  4.3.2 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4.3.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4.3.4 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应在伴管进汽口、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等电位连接。
  4.3.5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护罩当采用薄金属板制作时,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位连接。
  4.3.6 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4.3.7 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
  4.3.8 地下直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