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鹤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第1期
赵鹤
现代论坛 (聊城大学商学院,山东聊城252000)
摘要:创业作为促进市场经济增长的重要活力来源,一直是创业者密切关注的焦点,然而创业本身之定义和内涵目前并没有形成共识,系统研究创业的定义与内涵,对于当今创业者理清创业思路、进行创业考证、实践创业项目、完善创业研究体系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通过对“创业”的词源考古研究、中外已有创业定义的分析以及创业多元化定义的分析研究,对现代释义进行分析,使得创业的定义与内涵更加清晰。
关键词:创业;定义;内涵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1-0084-03
作者简介:赵鹤(1995-),男,山东日照人,聊城大学商学院经济系。
一、历史溯源
“创业”一词在学术领域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1755年,法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首次将“创业者”的概念引入经济学领域,他指出“创业者是担当风险并可能合法地拥有其收益的人,风险体现在以固定价格买入商品并以不确定的价格卖出,收益就是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这个概念的提出表面上只针对创业者,但实质上打开了创业研究的大门,缔造了创业领域,为后来的创业定义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创业”的词源学分析
(一)“创业”的汉语词源学分析
(1)“创”与“业”的汉语词源学分析
“创”chuàng本义有两类,一为“创”作名词时意为“用砭刀割除脓疮”转义为“伤口”,例如《礼记·三年问》中曰:“创钜者其日久。”《史记·项羽本纪》中曰:“项王身披十余创。”二为“创”作与“创业”有关之动词时意为“始造”之意,比如诸葛亮《出师表》中有“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注意这里的“创业”非现今“创业”本义,是一种广义的创业,指的是“创立帝业”,层级要较现今“创业”高,但“创”字此时已被赋予“始造”之意,如顾炎武《复庵记》中有“华下之人或助之材,以创是庵而居之”。
“业”y侉可作名词、动词和副词,现今“业”较常作为名词使用,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业”定义为覆
在悬挂钟、鼓等乐器架横木上的装饰物:“业,大版也。所以覆县钟鼓之栒,捷业如锯齿,以白画之。从丵,象其鉏鋙相承也。”“业”义从一开始的“古代书册之版”(《礼记》“先生问焉,终则对,请业则起,请益则起”)逐渐延伸为“学业”(韩愈《师说》“术业有专攻”),进一步发展为“事业、功业”(司马光《资治通鉴》“共济世业”)、“职业”(龚自珍《病梅馆记》)等义。需要注意的是“事业”之义表明“业”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发展成具有现今经济管理领域中“业”的含义。
(2)“创业”的汉语词源学分析
“创业”由“创”与“业”二字组成,其中“创”作动词、“业”作名词,从现有研究及考证中,“创业”一词在我国文献中最早出现于东汉诸葛亮的《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这句话中的“创业”在前文有所提及,指的是“开创的事业”,为名词义,与现今一般理解“创业”中的“业”字意义相差不大。清代黄宗羲的《原君》中有:“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末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根据上下文可知,这里的“创业”意为“建立产业或事业”,与现今“创业”一般义相近,但仍有其区别,这里的“创业”强调的是建立事业的结果方面,而现今“创业”更加强调捕捉机会、发现机遇的方面,含义有进一步的延伸和发展。
总体而言,“创业”一词在我国起源较早,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保持历史性的前提下与时俱进,随时代发展含义不断更新。
(二)“创业”的英语词源学分析
“创业”(Entrepreneurship)一词是由“创业者”(Entrepreneur)一词延伸而来,学术界广泛认为“创业”一词在学术领域出现始于法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于1755年在其著作《商业性质概论》中首次提出的“创业者”的概念,牛津英语词典中对于“创业者”有明确定义,即“在担当风险的情况下开启或运行一定业务来获取经济利益的人”。由此也可看出“创业”的大体定义,在《柯林斯英语大辞典》中,“创业”更是被解释为“创业是成为创业者的一种状态或与成为创业者相关的各种活动”。
“Entrepreneurship”在英语中另一种被广泛应用的解释是“企业家精神”或“企业家能力”,即“企业家在所处的社会、经济体制下,从事工商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和优胜劣汰的无情压力下形成的心理状态”。简而言之,创业在此不仅是创业者一个打造新企业的过程,更是一种创业者管理企业的能力,这种定义上的相互联系也被广大企业家所接受,由此可见,因为“创业”这个行为本身是由创业者完成的,所以“创业”与“创业者”这两个概念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三、“创业”内涵的嬗变
时至今日,“创业”仍没有一个在学术界上公认的确切定义,主要原因一个是创业研究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才初步创立,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学术界相关专家较为缺乏,研究的系统性仍旧不足;一个是因为不同的学者创业观不同,针对创业研究的切入点不同,其所研究的创业方向及领域不同,造成
了其对“创业”的界定和所下定义不同。
(一)国外学者的“创业”定义
被誉为现代管理学之父的彼得·德鲁克在其所著《创新与创业精神》一书中写道:“创业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个人性格特征。只有那些能够创造出一些新的、与众不同的事情并能创造价值的活动才是创业,它与管理是一体两面。”在德鲁克看来,管理和创业是密不可分的,创业中包含管理的思想精髓,管理中包含创业的诸多方法与事例,这种将创业学与管理学紧密联系起来的视角不仅开阔了学术界的思想,使其不再局限于只从创业领域寻答案,也通过对于管理学的研究来整体把握创业定义,这也有效地促成管理学的发展,为创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资源平台。
百森商学院(Babson college)派的代表杰弗里·蒂蒙斯在其所著《创业创造》一书中给出其对于“创业”的定义:创业是一种思考、推理结合运气的行为方式,它为运气带来的机会所驱动,需要在方法上全盘考虑并拥有和谐的领导能力。由此看出,蒂蒙斯强调运气对于推动创业的作用,由此其将运气以一种因素的形式出现在定义中,对传统意义上的创业只是一种单纯的思维推理活动起到补充作用,凸显了影响创业形成因素的复杂性、多样性,也为创业的系统性研究铺开道路,使创业研究领域更加严谨。
当今国外许多学者加快了研究创业的步伐,且将其延伸至多个领域,并不仅仅拘泥于创业者与创业的关系上,创业机会越来越受到他们的重视。辛格(2001)认为对于创业机会的识别和利用可以是支撑创
业之一独特领域的概念,以往创业研究中的经典问题“谁是创业者”现在可能被替换为“什么是创业机会”。由于把握创业机会可以更好地理解创业的运作机制,因而对于创业机会的研究,是未来系统剖析创业的新的切入点。
(二)国内学者的“创业”定义
我国古代对于“创业”较多的应用的是其广义含义,即“创立帝业、创立家业”,近代也近乎多用此义,真正对于现今“创业”的研究、广泛的开展多在20世纪80年代后,尤其是在1992年,的南方讲话极大地解放了中国人民的思想,“下海”、“经商”等有关商业活动的词汇成为当时的热词,“创业”一词也随着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和发展中国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而得到广泛传播,引起我国学术界的高度重视。研究创业逐渐成为热点话题,学者们都试图通过自己对于创业问题的分析,通过对多个方面的研究破解创业难题,而这也是当今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四、“创业”多元定义释义
针对“创业”这一词汇,不同的学者专家有着不同的解读,因为不同的学者专家知识储备不一,研究方向不一,所处时代背景不一等等,诸多的不一致导致了当今针对“创业”的含义存在多元化特征,这一现象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创业”定义,开拓了我们对于“创业”认识的视野,但这也同时说明对于“创业”这一复杂事物而言,具体给出其确切的定义有一定难度,在学术界针对“创业”的定义争议此起彼伏,至今仍没
有一个可以使众人信服的定义出现。我们在系统研究整理创业现有定义的基础上,通过对创业定义中的焦点进行整合,来进一步明确创业之多元化及其现实性意义。
创业多元化定义的分析:
要说明什么是创业多元化定义,我们必须从现有的创业定义来入手分析,通过整合不同创业定义中所共有的焦点,对其理论性情况及现实性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得出了创业定义领域中的四个焦点,即整合资源、市场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创造价值。下文进一步对于焦点所蕴含的实质性内容进行阐述分析,体现创业多元化的总体特征。
(1)以整合资源为焦点
对于创业者而言,能否成功开发出机会、推动创业活动向前发展,往往取决于他们掌握、拥有的资源,以及利用资源的能力,许多创业者在早期能够利用的资源是相当匮乏的,而许多优秀的创业者在进行创业进程中所展现出的优秀特质之一即是整合资源的能力,进行创造性的整合和利用资源,尤其是具有竞争性的资源,能够极大地推动创业活动的进程。是否成功地整合资源是开启创业之门的前提,因而我们将其看作创业定义中研究的第一个焦点,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这一焦点的重要性。这里的资源范围是较为宽泛的,例如人力资源、产品资源、市场资源、环境资源等等,对于创业者而言,如何整合资源需要具有所针对的具体方向性,有具体方向方能更好地明确资源所能发挥的潜能及价值,从而更好地服
务于创业活动,霍斯利茨(1952)的定义是一个很好的印证,他指出:创业是企业能够承受不确定性,协调生产性资源,引入创新和提供资本。这里霍斯利茨对于其所要界定的“资源”非常明确即生产性资源,尤其是对于想要进行有关生产型行业创业者,这里的“生产性资源”很好地为他们指明了方向。整合资源焦点是创业定义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需要创业研究者开拓新思路、采用新思想来进行完善阐述,以更好地适应当代创业者明确创业方向目标的需求。
(2)以市场需求为焦点
市场需求往往决定了创业者所选的创业项目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决定着创业者的发展方向,是创业行为形成的前提,因而将其作为创业定义焦点的研究对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性意义。复旦大学郁义鸿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志能指出:创业,是一个发现和捕获机会并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服务或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这其中的“发现和捕获机会”的“机会”指的就是消费者的潜在市场需求,创业者需要具备这样的能力,以此为前提,才可发现创业的方向,进而进行创业的实践,从而实现整个创业活动的发展流程,达到实现创业活动的最终目的。美国创业研究学者戴维森也指出,创业是识别、开发创业机会的行为,这与上述我国学者研究得出的定义不谋而合,可见,“机会”即潜在的市场需求是创业研究领域中的共性特点,而无论创业活动发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此焦点是创业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创业定义研究者们仍要将此作为重要研究对象,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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