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营销团队的考核方案
为落实全行大零售战略,持续推进个人金融业务经营转型,实现个人金融业务经营贡献和竞争力的双提升,根据地区分行成立银行卡营销团队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评价方式
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的方式,以综合反映银行卡营销团队对零售业务发展贡献情况。
考核指标分为信用卡分期付款(含现金分期付款、信用卡分期付款、信用卡汇总分期付款)市场竞争力指标(40分)、汽车分期付款市场竞争力指标(30分)、信用卡分期付款质量类指标(20分)、银行卡中间业务市场竞争力指标(10分),合计100分。
    (一)信用卡分期付款市场竞争力指标
    【计算公式】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
【计分方式】得分=任务完成率*权重分值
(二)汽车分期付款市场竞争力指标
    【计算公式】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
【计分方式】得分=任务完成率*权重分值
(三)信用卡分期付款质量类指标
汽车分期付款计算    【计算公式】信用卡分期付款不良率=信用卡分期付款不良额÷信用卡分期付款余额
【计分方式】信用卡分期付款不良率低于区分行核定的信用卡贷款不良率得满分;高于区分行核定的信用卡贷款不良率每0.01%则扣一分。
(四)银行卡中间业务市场竞争力指标
【计分方式】同业占比计分法:收入四行排名第一得10分,第二得5分,第三不得分,第四扣5分
二、评价等级及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按月度监测,按季度通报,评价结果作为评价银行卡团队及其负责人进行绩效分配的重要参考。
(二)对于连续三个季度银行卡团队成员考核得分在第三(含)以下,地区分行将视情况向地区分行人力资源部提出人事调整意见。
(三)银行卡团队评价由地区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