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鹏,孙佳奇
来源:《科技资讯》 2011年第14期
田鹏 孙佳奇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北唐山 063000)
摘 要: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迅猛发展,汽车火灾呈几何级数的比例逐年升高。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汽车制造技术日新月异,各类新技术、新材料不断被应用,发生火灾的原因也日趋隐蔽、复杂,调查难度不断加大;汽车发生火灾主要有行驶过程中起火和静止状态下起火两种情况,在对静止状态下汽车火灾进行调查时,应根据其火灾特点,确定调查方法,以便最终查明火灾原因。
关键词:汽车火灾 静止状态 火灾调查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5(b)-0049-01
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迅猛发展,已迅速跃升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汽车火灾呈几何级数的比例逐年升高。
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汽车制造技术日新月异,各类新技术、新材料不断被应用,发生火灾的原因也日趋隐蔽、复杂,调查难度不断加大。汽车发生火灾主要有行驶过程中起火和静止状态下起火两种情况。
从汽车火灾的起火过程和现场情况看,静止状态下汽车火灾具有发现晚、现场状态保存较好的特点。静止状态下的汽车发生火灾一般是由于清洗机动车或零件时违反操作规程、检修机动车违章用火、遗留火种、放火、偷油、停放位置不当、外来火种(烟花、爆竹)等原因引起的火灾。
前两种情况,如用汽油擦洗发动机,使用含金属的擦布或毛刷上的铁皮碰到电源线,使用明火照明、烘烤油箱或随意进行动火作业等,因为起火前现场有人员活动,可通过调查访问了解到有关情况。
对于后几种情况,因缺少目击证人,笔者认为在调查中应注重现场勘验工作。
1 做好询问,了解情况
对当事人应询问车辆履历情况、车辆保险情况、汽车运行情况、火灾发生前车辆情况等内容,以初步判断遗留火种可能性,人为放火或骗保可能,外来火种方向,具体询问内容此处不再详细叙述。
2 高度重视现场残留痕迹及可燃物
(1)由于汽车油箱内存在大量易燃液体,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犯罪分子常以汽车为目标进行放火破坏,有的
为了报复放火点燃轮胎或砸碎窗户投掷火种;有的以保险金放火烧车。此种情况可通过车内是否有外来物体(石块、瓶体等)、车外、轮胎处是否有可燃物(草袋、纸张、油料等)来判定。
(2)对于偷油引起的火灾,汽车油箱内常有吸油管碳化的痕迹,地上会有搬手、火柴和打火机等,有时也会有作案者的毛发烧焦残留物。
(3)因盗窃毁灭证据而放火,主要细查有无撬痕、敲砸痕迹。
3 查清车内情况
勘验静止车辆烧毁情况除应注意上面提到的几点外,还应特别注意下列情况。汽车熄火
(1)燃烧及烟熏痕迹,如火种在驾驶室内,应重点勘验车门窗玻璃是机械力破坏造成的炸裂,还是明火燃烧所造成的炸裂。观察窗玻璃炸裂的形状,烟熏程度,玻璃落地位置及方向来判断火源种类和起火物征。对于吸烟遗留火种引起的火灾,起火点多在驾驶室或车箱的可燃货物上,由于具有阴燃特征,易造成驾驶室内一侧的玻璃烟熏严重且烧熔,对于使用速燃剂放火的情况,玻璃在没有形成积碳前破碎,迅速上升的温度通常使玻璃因不均匀的热膨胀而破碎且烟熏轻微。而火灾前破碎,车内玻璃残片下方无烟熏痕迹。
(2)检查汽车电路时,应考虑到:机动车熄火后,电流表应回零位,但由于发动机调节器(逆流断电器、限压器、限流器等)的逆流断电器触点由于某种原因仍处于闭合状态,致使蓄电池电流倒流到发电机及其电器
线路上引起火灾。另外,即使点火开关熄灭,但从电瓶到仪表盘开关后一段线路仍处在带电状态,在这一段线路中一旦有极降(压差)也会引发火灾事故。据有关火灾案例显示,电喷发动车辆在停下静止10~20分钟时引发的火灾较多。一是油压未降,二是发动机等部件热量未降,三是漏油时呈下滴状,而不是动态时因风速后飘,未落在热体上。据调查,汽车熄火后2小时内起火可能性较大。
(3)车内是否有可燃物品残余以及车辆停放位置、方向。车辆停放时,前挡玻璃朝向阳光,烈日照射下使车内放置的香水瓶聚光在可燃物上,尤其是一次性打火机爆炸起火。
(4)研究车门撬痕时,要分清是火灾前人为还是救火时破拆所为,是哪一方向门,直接涉及到起火点的确定。
(5)如燃烧严重,一时无法辨别蔓延方向,可从埋入式线路上的碳化痕迹来判别火源方向。
综上所述,汽车静止状态下火灾的调查应根据其火灾特点,确定调查方法。调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按人→现场→车的顺序各有侧重地进行。其中内在火源、热源是重要原因,但也不能忽视人为因素、外界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同时要做好询问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环节,以取得调查线索,指明调查方向,以便最终查明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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