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合朋二手车市场交易有限公司 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贵州合朋二手车市场交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花溪大道汽车产业链整体搬迁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使用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租贵州合朋二手车市场交易有限公司门面 间,门牌 号为 ,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使 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计 个月整,费用如下: 门面:400元/间/月(金额大写:肆佰元整),半年付,水电押金1000元(金额大写:壹仟元整),共计3400.00元(金额大写:叁仟肆佰元整)。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场地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车辆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共关系协调。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公共区域及使用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乙方在使二手汽车交易市场
用场地期间,若将车位闲置,甲方有权将闲置车位收回。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商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支付的最高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多次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修理、加工、改装、拼装车辆和销售非法车辆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出卖给第三人的。 6、逾期未支付综
合管理费的。 7、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第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综合管理费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综合管理费30%的滞纳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管理费。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使用场地的交还。使用期满乙方应于使用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使用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用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乙方必须自备车载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准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炉灶。 第十条 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形象,并负责搞好市场治安及经营次序,乙方应服从管理,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准追拉顾客,强买强卖,不准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损害市场形象。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