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资料性附录)
A.1 轮毂电机型号命名
A.1.1 轮毂电机型号组成
轮毂电机型号由轮毂电机类型代号、尺寸规格代号、信号反馈元件代号、冷却方式代号、预留代号五部分组成。
例如:
TZ 115 M S XXX
预留代号
冷却方式代号
信号反馈元件代号
尺寸规格代号
轮毂电机类型代号
A.1.2 轮毂电机类型代号
KC --开关磁阻电机;
TF --方波控制型永磁同步电机;
TZ --正弦控制型永磁同步电机;
YR--异步电机(绕线式);
YS--异步电机(鼠笼式);
ZL--直流电机;
其他类型轮毂电机的类型代号由制造商参照GB/T 4831进行规定。
A.1.3 尺寸规格代号
一般采用定子铁心的外径来表示,对于外转子电机,采用外转子铁心外径来表示。
A.1.4 信号反馈元件代号
M--光电编码器;
X--旋转变压器;
H--霍尔元件;
无传感器不必标注。
A.1.5 冷却方式代号
S--水冷方式;
Y--油冷方式;
F--强迫风冷方式;
A.1.6 预留代号
用英文大写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合,其含义由制造商自行确定。
汽车轮毂A.2 轮毂电机控制器型号命名
A.2.1 轮毂电机控制器型号组成
轮毂电机控制器型号由轮毂电机控制器类型代号、工作电压规格代号、信号反馈元件代号、工作电流规格代号、冷却方式代号、预留代号六部分组成。
例如:
KTZ 30 M 30 F XXX
预留代号
冷却方式代号
工作电流规格代号
信号反馈元件代号
工作电压规格代号
轮毂电机控制器类型代号
A.2.2 控制器型号代号
用电机类型代号前加“K”字母来表示。
A.2.3 工作电压规格代号
用轮毂电机控制器的标称直流电压除以“10”再圆整后的数值来表示。最少以两位数值表示,不足两位的,在十位上冠以0。若为交流供电,电压值均需折算至直流值。输入电压的单位为伏特(V)。
A.2.4 信号反馈元件代号
M--光电编码器;
X--旋转变压器;
H--霍尔元件;
无传感器不必标注。
A.2.5 工作电流规格代号
用轮毂电机控制器最大工作电流的有效值除以“l0”再圆整后的数值来表示。最少以两位数值表示,不足两位的,在十位上冠以0。输出电流的单位为安培(A)。
A.2.6 冷却方式代号
S--水冷方式;
Y--油冷方式;
F--强迫风冷方式。
A.2.7 预留代号
用英文大写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合,其含义由制造商自行确定。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检验分类
表B.1规定了轮毂电机各部件的检验项目和检验分类要求。
表B.1 检验分类
表B.1 检验分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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