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作法对我省的借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总书记指出,科技是国之利器,当今世界,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推行“政银担”“政银保”“政保贷”“税贷通”政策,以银政合作、银保合作、企业互保、银税互动等方式,积极探索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化。省内各金融机构也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农行省分行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推出“科贷通”,省农信联社推出“一小通”“一抵通”等循环贷产品,对没有抵押的客户采取线上授信、线下用信。截至目前,我省在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10家,累计挂牌企业27家,建成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海口复兴城科技产业园等18家创业基地,初步形成航天潜海、南繁育种、互联网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超滤膜、特种玻璃、光伏发电等高新技术产业。
尽管我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日益发挥出重要的杠杆作用,但与发达地区相比,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助推力能有待提升。一是我省科技创新基础较为薄弱。二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和服务保
障不够健全,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较少。三是财政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还需加强。四是银行对科技创新放贷谨慎。五是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和技术因缺少资金支持而“藏在深闺人未识”。
省委六届十次全会出台《关于以创新为引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扎实推动政策、体制、科技等各方面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释放经济发展新活力,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摆到突出位置。罗保铭书记强调,要补长海南科技创新短板,突出重点,以科技创新驱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在当前激烈的技术变化和市场竞争中,只有迅速获得资金支持的科技创新,才有可能在创业浪潮中迅速崛起。深圳作为全国首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之一,立足科技与金融优势,先行探索,营造了科技、金融和产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环境,成为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最大、集聚性最强的城市,产业总规模近2万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50%。深圳的经验做法对目前我省大力推进以创新为引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的借鉴。
一、强化政策和服务“双轮驱动”,营造良好科技创新发展环境
深圳汽车论坛近年来,深圳先后出台《关于努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银行、创投、担保、保险、园区、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构筑立体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同时,成立深圳市科技金融联盟,涵盖200多家投融资机构和科技企业会员单位,建立“深圳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中心,各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通过举办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推介会、政策解读会、项目沙龙等等,促进了科技企业和银行、投资机构的对接,使科技企业“千里马”到投资“伯乐”。
深圳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政策和服务“双轮驱动”,为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可以参照深圳的做法,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建设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促进科技创新企业与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基金等合作交流,实现融资服务、优惠政策、科技创新项目等相关信息共享。二是出台《海南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鼓励银行、社会投资科技创新企业,支持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企业孵化器、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创新创业空间。三是继续办好海南“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通过大赛发现、挖掘、培育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并搭建融资平台、技术合作平台,
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二、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
创新需要投入,有投入才有回报。2015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约706亿元,占GDP比重达4%以上,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这是新常态下深圳创新经济“风景这边独好”的奥秘所在。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和杠杆效应,深圳出台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全面撬动银行、保险、证券、股权基金等资本市场各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一是以银政企合作梯级贴息资助撬动银行业资源。市财政一次性安排4亿元作为委托贷款本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政府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委托资金额度的6~10倍,对科技部门项目库中的企业放贷,同时按一定比例实施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市财政每年安排贴息资金4200万元,对获得委托转贷资金的企业予以贴息。每年安排风险准备金800万元,对合作银行产生的实际坏账损失予以事后风险补偿。二是以科技保险保费资助撬动保险业资源。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已投保高技术保险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软件企业等予以保费资助,资助比例最高为企业实际保费支出的50%。三是以天使投资引导项目资助撬动社会创投资本。对于获得天使投资的企业,政府给予2%的投资额补贴。对于科
技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创投服务、科技金融人才培训、信用体系建设、科技高端论坛、孵化器建设等,财政也给予资金资助。另外,被称为“拨改投”的股权有偿资助,则是一项全新的科技金融政策。政府资金进入企业后,阶段性占有企业股份,不控股,不参与企业经营,在企业经营走上良性循环后,政府占股资金再按照退出机制适时退出,等于把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
我省大力发展的全域旅游、医疗健康、互联网信息、文化体育、生物制药等属于轻资产项目,人才技术是关键,企业初创阶段需要大量资金,包括人才引进、技术研发,而银行放贷一般都偏向重资产企业,因此这就需要财政资金引导、激励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向这些新兴产业,投向科技创新。可以参照深圳的做法:
一是制定《海南省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整合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资源,设立省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通过引导基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担保、贷款贴息、再担保、绩效奖励、发放“创新卷”、政府参股等多种方式,全面撬动银行、保险、证券、股权基金等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使有限的政府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比如,2016年6月,省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对海南酷秀投资控股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一次性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二是加大对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建设以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进,打造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平台,让更多科技成果走出“象牙塔”。比如我省将每年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形成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如海马汽车、立异净水、中航特玻、齐鲁制药(海南)等予以重点扶持,鼓励海航集团、海汽集团、天汇能源等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核心技术和标准服务的攻关、产品创新活动。加大海口国家高新区、澄迈生态软件园等科技创新平台财税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高科技企业入驻。
三、创新银行贷款方式,加强银行机构等组织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为解决银行机构等组织传统运作模式不适合科技金融发展的诸多问题,深圳大胆探索,提出“三化”要求,即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模式和长效化的考核激励机制。同时,开通科技金融准入绿通道,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新设或改造部分支行为科技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