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违章交通法规关于违章停车处罚规定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五元,记二分。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五元,记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200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21年废止,根据2021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
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
补偿责任。
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的处罚。
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
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
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
定的地点停放。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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