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仅参考借鉴,希望对各位车主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 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汽车违章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20元,或单处吊
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5元,记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