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章处罚依据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200元或拘留15天。
汽车违章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
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
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
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
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30元,或单处吊
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20元,
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
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
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100元,记分3分。
5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5元,记分2分。
59、小型客车前排不使用安全带,5元,记分1分。
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
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200元,并处吊
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100元,并
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50元,记分
3分。
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1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100元,
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12、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13、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2分。
14、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5、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6、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7、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8、实习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
20、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违反管制措施的,记分3分。
2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20元。
22、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记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驶的规定在主车道上行驶的,1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2分。
24、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的,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上落客货的,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6、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或试车的,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27、未经许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车辆的,200元。
28、施工人员、机械场地不按规定着反光衣、喷涂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200元。
29、酒后驾驶机动车,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
30、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
记分12分。
31、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
记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车道上停车时驾驶员和乘车人没有立即转移到右侧安全地带的,100元,记分12分。
33、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2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35、不按规定停车或因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200元,并
处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36、驾驶与驾驶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