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所):
我公司名下所属车辆陕 于2019年7月份“两客一危”动态监控运行中被通报该车辆疲劳驾驶,针对该车辆的违章行为,随后我公司立即对通报车辆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措施,随后逐一展开原因排查分析,与车辆驾押人员进行了电话核实,车辆动态监控的开始轨迹数据分析,并实地跟踪考察,最后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我公司被通报了车辆疲劳驾驶报警的,均发生于四川省境内,因地理位置的因素,其道路规划崎岖,路面狭窄,且中途无停车场地,重要路段极易造成交通道路堵塞,运管部门规定的每4小时停车休息20分的时间,因路况的各种因素致使车辆无法立即停车休息。
二、四川省境内部分高速公路禁止危运车辆行驶,即使进入高速路段的危运车辆也不得进入服务区停靠休息,固产生疲劳报警无法及时实现立即停车休息的规定。
三、该车辆主要途经路线宝鸡—凤县—留坝—汉中,为山区路段,途中要经过秦岭—酒奠梁—
柴关岭,为山路,坡陡,弯急,路窄。冬季加上有洒水车辆,造成路面结冰,容易堵车,堵车时间较长。勉县—宁强,108国道修路,容易造成堵车,时间较长。广元—成都,高速共有两个服务区,服务区距离较长,使车辆有时无法到达服务区停车休息。
针对此情况,我公司首先对车辆和人员进行了整改,陕J51065停运7天,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5天。并严格的告诫驾驶员在遇到特殊情况、路段等,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自行合理的安排休息时间,避免出现疲劳驾驶报警的情况出现,如有无法避免的需及时向公司或者监管部门报备。严禁此类情况的发生。
延安市宝塔区振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陕J51065
7月份动态监控运行通报
情
况
说
明
延安市宝塔区振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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