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X〕60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针对电动车行业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因电动车使用不当引发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起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工作小组
为确保此次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成员:X
三、工作内容
电动车改装论坛本次综合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两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
(一)打击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及配件销售。严查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和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等行为。
(二)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严查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
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隐患。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进行警示教育。
四、时间安排
从X年6月开始至X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6月底前)。召开专项会议传达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6月底至11月底)。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收集台账总结阶段(X年年底前)。结合整治情况,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和收集台账,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时总结推广本地整治有效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五、综合治理措施
(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派出所,X消防、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建立隐患联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紧盯电动车经销商、维修改装店以及充电器、电池等电动车配件店,集中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整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集中排查治理住宅公共区域、村民自建房的楼道、楼梯间、门厅内的电动车,坚决清除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电动车,彻底整治电动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超时充电等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集体公寓、租房等居民密集场所,要予以重点整治。督促各居民小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和农村等电动车停放场所和醒目场所张贴政策宣传海报,利用村(社区)宣传栏、LED屏等进行广泛的消防安全意识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行周密部署。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给予大力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