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825日,济南市政府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X周年纪念活动济南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全力做好抗战胜利X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保障措施实施时间为828日至94日,实施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主要通过燃煤污染、工业企业、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几个重点方面采取减排措施,确保实现大气污染物减排30%的保障目标。
燃煤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控制与治理。列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的重点大气治理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必须确保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转,废气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X年年底前应建成的脱硫、脱硝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提前至X8北京机动车限行月底前建成投运。燃煤锅炉应按照新排放标准要求实施除尘、脱硫提标改造和脱硝治理,确保达到相应时段排放标准要求。凡未在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电厂和燃煤工业锅
炉,纪念活动期间要停止运行。未纳入规划或环境统计范围的其他以煤为燃料或原料的各类排污单位,确保治污设施配套且污染物达标排放;否则,纪念活动期间应停止运行。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
严格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工业炉窑、建材、锅炉等五个行业的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承担民生保障任务的实行低负荷运行)治理。
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积极倡导绿低碳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确保按进度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并力争提前完成。加强机动车燃油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各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满足国IV标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纪念活动期间,济南市牌照的所有进京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北京市对进京车辆尾气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实施相应的机动车限行临时管理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以建筑施工、渣土运输、裸土绿化、街道保洁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市1468个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如土石方开挖、渣土运输等)停止作业。各类工地、料堆、裸地采取洒水、覆盖等控制措施,强化道路洒水和保洁,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减少各类扬尘污染。
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方面。
严格执行《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并对全市未来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情况,进行加密会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启动应急响应。纪念活动期间,如北京市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我市将按北京市重污染预警级别提升一级启动应急响应,并落实对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纪念活动期间,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形成区域联动执法合力,加强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