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讲义
第1部分标准制定情况简介
一、目的和意义
2009年,我国正式实施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至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汽车工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至关重要,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快速上升,汽车报废阶段的回收、拆解及处理对于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汽车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从国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由汽车生产企业以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的形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拆解信息支持,是卓有成效的方式。本标准对汽车生产企业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的技术信息支持提出统一要求,能够有效帮助回收拆解企业安全、高效、环保地拆解报废汽车,促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标准确定的原则,可为开发适用于现阶段国内拆解企业技术现状的拆解信息系统提供指导,促进我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
二、任务来源
为了保证报废汽车的无害化处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编制,帮助和指导回收拆解企业高效、安全地完成拆解作业,科学、环保地处理废弃物,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水平和回收能力,商务部提出了制定《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编制规范》(以下简称《编制规范》)标准的需求。2013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编制规范》列入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计划号:20130552-T-322。
三、编制原则及编制过程
目前,由于我国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方面与国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尚有差距,《编制规范》的编制工作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充分考虑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的现有技术支持能力,以及回收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报废汽车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因此,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下列原则:
●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和发展方向;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和汽车生产企业
的技术支持能力;
●在确保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符合我国技术发展水平。
根据有关部门对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小组”,系统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
●2010年10月20日,“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常熟)会议,决定成立《编
制规范》标准起草小组,对前期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和提炼,结合汽车产业链各相关
方的意见,正式启动标准起草工作。
●2010年10-12月期间,由中汽中心和上海大众正式组建并成立了《编制规范》标
准起草小组,根据调研情况,完成标准初稿。
●2011年1月14日,标准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就标准的进展情况
和后续工作安排做了充分沟通,并集体讨论标准初稿全文。
●2011年6-8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向商务部汇报工作方案,在北京实地调研拆解
行业现状,了解回收拆解企业需求。起草小组根据行业现状和国内外研究情况,对
标准草稿进行第二次修改。
●2011年8-9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在深圳“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会上
进行讨论,并听取整车企业反馈意见。
●2011年11月,中汽中心与德国大众、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对标准草稿进行第三次
修改。
●2012年1-2月期间,中汽中心走访了广东、四川、江苏、吉林、河北、北京、上
海共五省两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走访过汽车综合
程中,中汽中心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充分调研,了解其对含有害物质的零
部件及危险零部件的提示处理方式、零部件材料信息、报废汽车拆解流程及说明等
信息支持的需求。中汽中心就以上内容,向回收拆解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并与行业
主要企业就标准框架内容基本达成共识。
●2012年6-12月期间,中汽中心利用行业会议、实地调研和电话调研等方式,与上
海大众等众多“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标准适用范围、
提纲、各章节具体内容等技术性问题,充分征求汽车生产企业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5-6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为完善《编制规范》的内容,又相继走访了上
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国联报废
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标准相关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和讨论。之后,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企业意见对《编制规范》进行了完善性修改,形
成《编制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初稿。
●2014年8月21日,标准起草小组在昆明召开《编制规范》讨论会,就标准主要内
容组织行业主流整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专家开展充分的交流和讨
论,并根据讨论结果完成对《编制规范》进一步完善修改。
●2014年8月5日-9月4日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就《编制规范》公开征求行业意见。
随后对整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相关协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
理汇总,组织行业专家研究和回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编制规范》相关内
容,形成送审稿。
●2015年7月30日,标准起草小组就《编制规范》(送审稿)在商务部召开标准审
定会,来自整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相关协会的11名专家对送审
稿进行了仔细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标准起草小组仔细整理汇总各位专家的意见
和建议,最终形成报批稿。
第2部分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
报废汽车拆解是汽车全生命周期中非常关键的步骤,也是保证报废汽车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手段,而《手册》则是完成这一工作的有效指导工具。为规范汽车生产企业编制《手册》,帮助和指导回收拆解企业高效、安全地完成拆解作业,科学、环保地处理废弃物,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水平和回收
利用能力,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和《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中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有关要求,促进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编制规范》标准。
一、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M1、N1类汽车的《手册》编制,其他种类车辆在编制《手册》时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为兼顾汽车行业与回收拆解行业的要求,在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方面,做了如下规定:
●“报废汽车 end-of-life vehicles(ELVs)”、“拆解 dismantling”的定义均参照
GB 22128-2008《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预处理 pretreatment”、“拆卸 removal”的定义参照GB/T 26989-2011《汽车
回收利用术语》。
三、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对对《手册》编制内容要求进行了规范,具体包括总体编制原则、编制条目及要求、汽车拆解流程及说明。
第3部分标准条款解释
4 总体编制原则
4.1 适应性原则
应符合当前汽车拆解整体技术发展水平,实用可靠,同时指导汽车拆解企业安全、高效、环保地拆解报废汽车。
4.2 规范性原则
使用的各种计量单位、图案标志、中英文名称等,应符合GB 3100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必要时注明所依据的标准名称。
4.3 易读性原则
采用中文编写,尽可能使用各种图示(含图标)准确、清晰表达。
【条文理解】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偏低、拆解手段单一、缺乏精细化拆解能力以及对有害物质和危险零部件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手册》的编制应当本着适应性、规范性及易读性原则,切实保证《手册》编制目的的实现。
一是要充分考虑当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整体技术发展水平,保证《手册》具有
普遍适应性,做到实用可靠,能够指导我国回收拆解企业安全、高效、环保地拆解报废汽车;
二是《手册》的编制应严谨规范,使用的各种计量单位、图案标志、中英文名称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必要时注明所依据的标准名称;
三是为保证《手册》易于阅读理解,统一采用中文编制,采取各种图示(含图标)表达相关信息,便于拆解人员准确、清晰理解。同时,《手册》应对拆解作业中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给予必要的说明和提示。
5 编制条目及要求
5.1 目录
目录部分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章节:
a) 引言;
b) 名词解释;
c) 总体说明;
d) 安全警示说明;
e) 汽车拆解流程及说明。
5.2 引言
引言部分应对《手册》编制的目的、意义进行概要性说明。
公布车型英文名称、车型通用名称、上市年份、长/宽/高(mm)、轴距(mm)、行李箱容积(L)、整车整备质量(g)、轮胎(备胎)尺寸、燃油箱容积(L)、变速器形式、燃油类型、驱动方式、车型45°角左前视图等技术参数。
【条文理解】
对《手册》编制的目的、意义进行概要性说明,并公布车型相关技术参数,以方便拆解人员对照技术参数判定报废汽车的准确型号,以确保回收拆解企业的拆解人员能够依据相应车型的《手册》,正确进行拆解作业。
5.3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部分应对《手册》中专用名词及引用的相关资料予以说明。
【条文理解】
鉴于不同企业的不同产品,在《手册》中的表述必然存在差异的情况,为了便于拆解人员阅读理解,确保拆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应对《手册》中所使用的专用名词及引用资料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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