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工资计提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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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子公司工资计提、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XX集团工资发放流程,明确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工资计提发放标准,实现员工报酬与部门业绩挂钩,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岗位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XX汽车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不含子公司负责人
三、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子公司工资核算;
2、子公司负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制定内部员工的分配方案,每月编制本公司员工工资报表
3、财务审计部、业务管理部负责根据金思维系统提供经营数据及复核其他部门数据并向人力资源部传递;财务审计部负责统一发放工资,并对工资支出额度进行审核;
四、工资计提方式及计提标准
一计提原则:
1、各子公司工资总额与销量、售后毛利、水平业务及效益目标挂钩;
2、本计提标准为各子公司可发工资总额上限,由于集团对各子公司的考核为准利润考核,各子公司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应遵循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好工资性费用支出,以实现集团下达的利润指标;
3、集团将根据历史数据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及计提比例,并根据动态情况实时调整;
二工资总额构成项目及计提标准
子公司工资总额构成
=销量提成+维修毛利提成+水平业务单项提成+其他提成
=销售数量单台提成+维修毛利毛利工资率+水平业务单项提成新保提成+续保提成+上牌提成+按揭手续费含GMAC提成+装潢提成+延保提成+安吉星提成+主机厂直接奖励提成+其他提成;
1、以上各项提成除新保提成和续保提成外均按月度结算,其中和完成率挂钩的提成项目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先按月度完成率进行预结算,每季度结束后按季度完成率计算调整;由于保险公司结算时间滞后原因新保提成和续保提成按季度结算;
2、各子公司销售单台提成和维修毛利工资率在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确定2013年度标准详见附件一;
3、单项提成
单项提成是指为了提高水平业务水平,顺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而确定的与相应水平业务目标完成情况相结合的提成,单项提成项目及标准会根据公司阶段目标动态调整,具体包括:
1新保提成:新保提成按照新保商业险部分的保险利润及投保率计算,新车保险投保率小于等于60%,无保险提成;投保率在60%以上按一定的保险利润提成;
2续保提成:根据公司关于加强续保工作的意见按一定比例计提;
3上牌提成:上牌提成按照上牌利润及上牌率计算,上牌率小于等于50%,无上牌提成;上牌率在50%以上按一定的上牌手续费利润提成;
4按揭手续费含GMAC提成:按揭手续费含GMAC提成按照按揭渗透率计算;
5装潢提成:装潢提成按收费装潢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礼品销售提成按礼品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特殊项目按公司公布的政策执行;
6延保提成:延保提成按延保销售毛利的一定比例计提;
7安吉星提成:安吉星提成按安吉星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
8主机厂直接奖励:按江苏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主机厂团队或个人直接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9其他提成:公司根据需要规定的上述项目以外的提成;
10以上项目的年度计提标准详见附件二;
五、各子公司工资发放要求
一发放原则
1、各子公司在集团年初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内按月分配工资计划,每月工资先按计划预发,并根据当月实际经营数据调整次月工资计划;原则上月度发放工资计划的80%,余下20%年终根据考评情况发放;
2、集团根据各子公司经营业绩逐月核定各子公司工资总额,各子公司应根据内部考核办法在公司内统筹发放,保证本单位员工收入的适度均衡性、奖优罚劣、体现绩效;
3、年度工资总额的计算期间为每年12个自然月,各子公司每年1月份结算上年各项考评费用余额时,其中新保及续保提成暂按各公司上年前3个季度保险提成的平均值计算放发,如超发则在下一年度调整;
二上报工资报表的构成
为了规范管理,减少误差,各子公司需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设计的工资报表详见附表三,具体科目如下:
1、基本工资: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原则上以当地最低工资为基准线;
2、岗位津贴:由各部门按不同岗位确定;
3、绩效工资:包括新车销量提成、维修工时提成、水平业务提成保险提成、续保提成、上牌提成、GMAC银行贷款提成、装潢提成、延保提成、安吉星提成、俱乐部会员佣金提成、主机厂直接奖励、其他提成等各项工资提成;
4、加班费:子公司根据员工加班情况计算;
5、奖金:主要指年终考评发放部分,子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确定;
6、其他发放:子公司需在工资表中注明具体发放事由;
三数据统计上报的时间要求
1、为保证员工工资按时发放,各子公司应根据工资计划在每月10号之前将本公司工资报表传递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核算编制好工资报表后交至财务审计部,由财务审计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有权领导批准发放;
2、各项业务数据主要从集团金思维系统采集,投保率、上牌率、按揭贷款渗透率按金思维系统统计数据;系统未完善前南京各店新车保险利润及续保提成由技术部提供;装潢提成及安吉星提成由装潢部提供;其它工资相关计提数据由财务审计部提供;
客服部应在每月4号前向人力资源部及各子公司提供有集团公司有权领导签字的各子公司上月回访扣款明细;装潢部应在每月8号上午将上月装潢提成及安吉星提成提供至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其他工资相关计提数据传递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在每月25日之前将各部门上月工资计提数提供给各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应在次月8日前核对反馈相关数据,无反馈则视为无误;技术部应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将南京各店上月新保保险利润及续保利润报至财务审计部复核,财务审计部在三日内复核后将全公司保险利润传递至人力资源部;
3、上述时间点如遇节假日则需提前至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如遇个别子公司借款发放相关奖金,相关手续由子公司自行办理,人力资源部不负责后补手
续,但为了保证工资总额的完整性,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有集团领导审批的纸质材料,以便及时计入部门工资总额;
2、本管理细则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负责制定,自集团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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