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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N ZHUO LUN TAN 无人驾驶汽车保险方案的设定
毕愉培
摘要:近年来,随着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公司都相继推出新型无人驾驶汽车,但是由于技术的不成熟,越来越多的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被报道出来,人们开始怀疑无人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安全,无人驾驶汽车的车主也同样需要购买车险。因为无人车和传统车相比,在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和事故责任都有所不同,所以传统车的保险并不适用于无人车。本文通过对比二者在不同情况下的事故责任,并分析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发生过的交通事故,得出无人驾驶汽车的适用保险方案。
关键词:无人驾驶汽车;保险;责任
一、无人驾驶汽车保险制定的可行性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汽车、互联网行业的领军企业都在积极研究无人驾驶汽车技术。从特斯拉早在2016年实现了“完全自动驾驶”功能及其商业化应用,到百度的无人驾驶汽车“”在北京成功地进行了实际无人驾驶道路测试,无人驾驶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飞速发展,就其发展进程与速度来看,无人驾驶汽车会在不久的将来完全取代传统汽车。虽然说无人驾驶汽车会比传统汽车更加安全,会更大程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
发生,但由于现阶段的技术不成熟,无人驾驶汽车在上路行驶中仍不免会发生事故。比如在美国亚利桑那州于2018年3月18日发生的Uber无人驾驶汽车撞行人致死案,以及同年5月4日下午,谷歌旗下的Waymo无人驾驶测试车和本田轿车相撞以致无人驾驶测试车安全员轻伤和本田车头严重毁损事故等等。可知无人驾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仍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在无人驾驶汽车逐渐走入大众视野范围内的进程中,传统车险应向无人驾驶汽车保险转型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功能,降低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给车主带来了损失,同时促进无人驾驶汽车的健康发展。
二、车险责任的判定
(一)传统汽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起因
1.车辆原因
由于车辆制造水平引发的性能问题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车辆部件老化及其他安全隐患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人为原因
由于驾驶员技术不熟练、行车不规范、酒驾或由心理因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第三者的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
3.道路原因
由行车环境带来的驾驶员视线盲区、视线受阻或光线昏暗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地震、洪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地陷、高空坠物、桥梁坍塌等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
(二)无人驾驶汽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起因
1.车辆原因
这里指车身硬件故障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传统汽车相似。
2.智能系统
(1)软件安全
智能系统尚不成熟不完善,没有长时间的测试和大范围的上路实验,就连现在处于实验室阶段的安全测试数据也不得而知,所以无人驾驶汽车在实际上路后是否和他宣称的一样安全可靠就更难说了。
(2)网络安全
无人驾驶汽车的上路行驶需要使用互联网,这就给了互联网黑客以可乘之机。网络黑客可以以互联网为
媒介入侵无人驾驶汽车的控制系统,窃取车辆及车主私人信息,恶意获得车辆行驶路线及行车记录,有不法分子甚至可能会更改行驶速度或转向信息,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无人驾驶汽车的智能系统必须拥有强大的防火墙以保证其智能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而不受互联网黑客的攻击。
(3)系统误判
虽然无人驾驶汽车宣称可以规避障碍并在复杂的道路情况下进行无人驾驶,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智能系统对对方驾驶员或行人进行正确的行为判断的基础上。例如2016年Google公司的无人驾驶汽车与公交车相撞的事故,无人驾驶汽车检测到道路下水道周围有沙袋障碍物,为避免车身撞到沙袋自动变更车道,却撞到了正在行驶的一辆公交车的侧方,无人驾驶汽车的系统错误地认为公交车会减速停车避让使无人驾驶汽车先行通过,从而造成了交通事故。随着未来无人驾驶汽车的普及,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都是无人驾驶汽车时,所有的车会共用一个智能系统进行路面行为判断,这时候智能系统就不会出现行为判断错误,因而这类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会在无人驾驶汽车全面普及后慢慢消失。
三、伦理原因
在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后,智能系统可能面临诸如“有轨电车问题”的道德困境,即一辆失控的电车轨道前方有五个无法避开的行人,片刻后电车就要撞到他们,驾驶员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有一个无法避开电车的人。在这种状况下,驾驶员是否应该拉拉杆?类
似的问题,换作是无人驾驶汽车,可以将矛盾的双方换成行人和车的智能系统: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无人汽车,前方突然冲出一个行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无人汽车智能系统会作何选择?保护驾驶员,降低对行人的伤害,还是保护行人,降低对驾驶员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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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如果无人驾驶汽车的设计思路是优先考虑车内人员的安全,汽车将不会做任何操作,开过去就可以了,但会导致行人的死亡。相反,如果无人驾驶汽车的设计思路是首先保护路人的安全,那么没人会买这样的车,谁都不希望自己成为车祸的受害者,不管是车主还是汽车制造商。四、无人驾驶汽车车险的定制
(一)强制险
对于传统车来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由国家统一制定保费,强制所有购车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相信是没有人愿意为别人的错误买单的。如果使用者所乘坐的无人驾驶汽车因为智能系统的失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车主一定不情愿支付这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在无人驾驶汽车出厂售卖之前,其智能系统的制造商可以为他们的智能系统购买一份保险,即在无人车售卖前做到一车一险,车主买车后就无须重复投保。假如制造商把保单的成本通过提高车辆的价格转移给消费者,那么这可算作是一种强制性保险。如果汽车在行驶中是由于智能系统的问题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车主就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以2018年3月19日发生的Uber无人驾驶致死案为例,2018年5月8日,美国新闻网站The Information报道了Uber无人驾驶致死案初查结果:系统已探测到行人,但未做出反应。显然,这起案件是智能系统未做出反应所造成的,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智能系统,可以说这起案件与驾驶员无关。如果这辆汽车在出厂前制造商有为它的智能系统购买这样一份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支付这次事故的所有损失了。
政府也同样可以规定无人驾驶汽车的车主购买“无人驾驶汽车专用交强险”。这种保险类似传统交强险,以车主的责任为保险标的,设立一定的保险金额,区分主责和次责,当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时(事故的责任在于驾驶员),这种交强险就可以代替车主对第三方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
(二)第三者责任险
无人驾驶汽车虽然声称不需要人来驾驶,但是驾驶员是可以干预控制行车的,所以不排除由于驾驶员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因此在判断事故成因的时候需要严格区分究竟是智能系统判断失误导致了交通事故还是司机人为原因导致了交通事故。二者的责任区分也比较简单,这需要智能系统记录行车过程中的每一条智能系统发出的指令和汽车实际执行的指令。前者是智能系统根据实时路况判断分析出的驾驶指令,后者是驾驶员控制汽车实际执行指令。如果在前后指令相同的情况下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智能系统判断失误;如果在前后指令不同的情况下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驾驶员人为操作失误。无人驾驶汽车的责任险就可以以驾驶员的责任为保险标的制定保险。
(三)车辆损失险
无人驾驶汽车虽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确实要比传统汽车更加安全,它的设计初衷也是为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所以,未来无人驾驶汽车相比传统汽车来说,会有更低的因自己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概率。但是,由于无人驾驶汽车过于遵守交通规则,在身处交通混乱、堵塞严重的交通状况时,很容易与一些不那么专心开车的人类司机撞车。因此,无人驾驶汽车的车主很有必要为自己昂贵的汽车购买一份车辆损失险,这样的话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会承担事故后的汽车维修费用。
例如2017年3月的一起交通事故,Uber公司的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在亚利桑那州街道上测试时发生车祸,Uber 的一辆沃尔沃SUV被撞侧翻在路上,旁边另一辆汽车也有明显撞击凹痕。导致这起车祸的原因是
另外一辆车在转弯时没能避开Uber的自动驾驶SUV,从而导致两车相撞。如果事故中的无人驾驶汽车有购买过车辆损失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会对车主的汽车维修费用进行补偿。
五、无人驾驶汽车保险中一些问题的讨论与设想
(一)智能系统失误造成的间接损失
汽车的智能系统还有可能在判断自身车况时出现误判,由此可能会带来间接损失,这也是无人驾驶汽车存在的风险之一。比如说,乘客将去往100公里外的地方,而汽车的动力只支持行驶70公里,但无人驾驶系统并没有及时进行提示,乘客也没有在行驶之前检查动力余量,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物质损失,比如误工费,拖车费等。此外,再如,汽车转向灯发生失灵等情况未被系统检测到或者系统已经检测到但并未及时给出通知,这种情况下无人驾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造成道路上其他司机或行人判断的失误,导致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行人、第三方车辆的损失。
但以上几种情况均可以由车主在驾驶之前仔细检查得以避免。因此,无人汽车的商业保险不考虑将此作为风险点。
(二)关于涉水险和自燃险
无人驾驶汽车一般采用新能源作为动力,而涉水险是针对传统的燃油发动机,对于无人驾驶汽车来说,
首先,它没有燃油发动机,其次,现在采用新能源动力的汽车的电池防水密封达到了Ipv7的级别,就算是在水深30厘米左右的地方浸泡几十分钟,也是不会出现进水的情况。因此不会出现电池进水的情况,所以无人驾驶汽车不涉及涉水险。
无人驾驶车的车主是有必要购买自燃险的,因为无人驾驶汽车是电力驱动的,而如果汽车的电池使用锂电池,锂电池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发热,在驾驶的过程中如果电池的散热不良、震动过强等一些因素会导致电池寿命减少,甚至是着火的情况。因而,无人驾驶汽车由于其电池的原因会有一定自燃的风险。
六、未来展望
即使概念上是无人驾驶汽车,也不能完全无人监督,任其自由行驶,完全信任智能系统,必然要有合规驾驶经验的人监督,保持警惕。无人驾驶系统可以作为一个辅助系统,但不能成为独立的决策者。我们将持续关注着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的发展进程和随之诞生的保险产品,也期待着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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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涛永.无人驾驶汽车大数据伦理风险探析[J].科技风,2019(07).
[3]潘福全,王铮,泮海涛,张丽霞,杨金顺.无人驾驶汽车事故成因分析与责任划分[J].交通科技与经济,2018(06).
特斯拉再出事故
作者简介:
毕愉培,河北大学,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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