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安-施-3
汽车吊 安全技术交底表
施工企业: 编号:
工程名称 | 工 种 | 汽车吊 | |
施工部位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6、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7、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8、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9、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10、在安装塔吊时信号工传送的信号不明确时不能进行吊装。 11、在吊装时要认真关注按着信号工传来的消息进行作业,不得马虎大意 | 汽车安全技术|||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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