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 工 程 | 工种 | |||
1、 吊装作业要做到“十不吊”: ⑴、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⑵、重量不明或者超载不吊; ⑶、重心不明、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⑷、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⑸、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⑹、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⑺、视线不清不吊; ⑻、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⑼、斜拉工件不吊; ⑽、5级以上大风不吊。 2、 吊装作业中,起重臂及吊物下严禁站人。吊装前,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以利操作。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吊装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使用统一指挥信号或手势,并且全体施工人员熟悉。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 吊车在高压线下作业时,吊臂、钢丝绳和起重物等与高压线间距离为安全距离。汽车安全技术 5、 吊车在基坑边作业时,支腿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为坑深的1.1~1.2倍。 6、 吊装时,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不准在起吊中振动或调整支腿,如必须平机身,应先将起吊物放下再调整。 7、 不准用吊车吊拔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物件时,应在被吊物上牢固的绑扎晃绳,以控制重物的悬空位置。 9、 吊起重物后,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运行中不准维修、焊接起重机及吊起的物件。 | |||||
6 e9 i, @9 }/ `- n0 R/ n, U- @. ~+ a4 z f 10、当作业区的风力达到5级或以上时,不宜进行吊装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有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监理见证: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 |||||
接受人(全员)签字: | |||||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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