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包括功能、性能要求、测试方法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7691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T 2423.18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28046.1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32960.2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 32960.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GB/T 3702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攻击定义及描述规范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GM/T 0008 安全芯片密码检测准则
GM/T 0009 SM2 密码算法使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176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汽车安全技术3.1
重型车heavy-duty vehicles(HDV)
本标准的重型车指依法按GB 17691规定技术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和信息公开的汽车,包括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燃料汽车,以及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3.2
车载终端on-board terminal
安装于重型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车载诊断系统(OBD)信息和发动机排放数据且不得被人为拆除的设备装置,属于污染控制装置。
3.3
数字签名digital signature
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兑换,这种数据或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
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的来源和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例如接收者)伪造或抵赖。
3.4
密钥key
用于控制密码变换操作(例如加密、解密、密码校验函数计算、签名生成或签名验证)的符号序列,是非对称密钥对,包括公钥和私钥。私钥用于签名或解密,不应泄露。公钥用于验签或加密。
3.5
首次定位时间time to first fix(TTFF)
导航接收机通电后获得的正确定位的时间。
3.6
重捕时间re-get time
卫星信号短暂中断后,导航接收机重新捕获卫星信号并确定其当前位置的时间。
3.7
实时动态real-time kinematic(RTK)
载波相位差分技术,是实时处理两个测量站载波相位观测量的差分方法,将基准站采集的载波相位发给用户接收机,进行求差解算坐标。
4 一般要求
4.1重型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终端应满足GB 17691的规定,具备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功能要求,并能满足第6章规定的性能要求。
4.2安装排放远程监控车载终端,原则上不得占用原有OBD接口,如需占用的,应再单独预留出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OBD接口。
4.3车辆生产企业应在车载终端、仪表盘或显示面板等显著位置安装报警灯相关指示器,重型车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车载终端的报警灯等相关指示器,实时了解车载终端联网情况。
4.4车载终端应具有防拆除技术措施,确保车载终端未经车辆生产企业授权无法拆除。
4.5车载终端应保证采集数据的数据质量。使用寿命应不低于7年。
4.6车辆生产企业应对车载终端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测试方法应满足第7章规定。
5 功能要求
5.1 开机自检
车载终端的自检应符合GB 17691第Q.5.1的要求。
5.2 激活
5.2.1车载终端在进行激活时,应按图1规定的程序进行。
5.2.2激活信息包括安全芯片标识ID、储存在安全芯片中的公钥和车载终端通过OBD读取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5.2.3激活信息应通过安全芯片中存储的私钥添加数据签名后传输至生态环境部。
5.2.4车载终端应按规定的协议接收生态环境部反馈的激活结果。
图1 激活流程
5.3 数据采集
5.3.1车载终端应能采集发动机排放相关数据。安装在颗粒捕集器(DPF)和/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的重型车上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见表1,采集频率应为1 Hz。
表1 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采用DPF和/或SCR技术的车辆)
续表
5.3.2 对于采用三元催化器后处理技术的车辆,车载终端应采集表2规定的数据,采集频率为1 Hz。
表2 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采用三元催化技术的车辆)
5.3.3 对于重型混合动力电动车辆,除应采集表1或表2数据外,还应采集表3规定的数据,采集频率为1 Hz。
表3 混合动力电动车辆车载终端补充采集的数据
5.3.4 车载终端的OBD信息采集应满足表4的规定,OBD信息应每24 h至少采集一次。
表4 车载终端的OBD信息采集
5.3.5 车载终端的定位信息采集应能满足如下要求:
a)定位信息应符合GB/T 32960.3中7.2.3.5的规定;
b)水平定位精度不应大于5 m;
c)最小位置更新率为1 Hz;
d)定位时间:
1)冷启动:从系统加电运行到实现捕获时间应不超过120 s;
2)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应小于10 s。
5.3.6 车载终端的时间和日期应满足如下要求:
车载终端的时间应以时分秒或hh:mm:ss的方式采集和记录;日期应以年月日或yyyy/mm/dd的方式采集和记录。与标准时间相比,24小时内时间误差应在±5 s以内。
5.3.7车载终端采集和传输的数据应与车辆实际数据一致。
5.4 数据存储
数据存储应符合GB 17691中Q.5.5的要求。
5.5 数据传输
5.5.1判定激活成功后,车载终端将采集的数据添加数字签名,按规定的通讯协议进行传输(见图2)。OBD信息至少24 h内传输一次,发动机数据流信息至少10 s传输一次。
5.5.2数字签名应遵循GM/T 0009的相关要求,每个完整的数据包进行一次签名,签名应使用保存在安全芯片中的私钥进行。
5.5.3应在发动机启动后60 s内开始传输数据,发动机停机后可不传输数据。
图2 数据传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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