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保险种类主要有哪些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车辆损失险根据使用范围的不同,又可分为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营业用汽车损失险、非营业用汽车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以机动车辆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被保险人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分为强制性的和商业性的,强制性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
3、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
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不负责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4、盗抢险
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5、交强险
交强险,又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6、其他附加险
除了以上基本汽车保险之外,还有一些常用附加险,这些附加险才是真正起作用的险种,因为这些附加险中保障的范围更广泛,更契合车主的需求。
常见的汽车附加险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火灾、爆炸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保险。
二、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1、不要重复投保
汽车保险种类价格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车主重复投保了一个险种,涉及到赔款问题也不会得到超额的赔偿款。
2、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3、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4、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5、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三、车险理赔的要点
1、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再作为理赔凭证。
2、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3、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4、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5、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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