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公共汽车IC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7.06.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07.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公共汽车IC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户籍老年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和残疾人持IC卡可免费乘坐我市核心城区城巴和各镇内公共汽车;我市户籍并在我市范围内学校就读的大、中、小学的学生持IC卡可半价乘坐我市核心城区城巴和各镇内公共汽车。为加快落实公共汽车IC卡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对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有关扶持政策,满足今年9月1日起整治本地摩托车后市民特别是老人、残疾人、学生等人的出行需求,从2007年8月1日起分批制作和发放公共汽车专用IC卡,符合乘车优惠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持专用IC卡乘坐城巴,待系统调试成功后向市内其他公共汽车推广。
  二、职责及分工
  (一)市公交优先办
  市公交优先办为现阶段公共汽车IC卡发放管理工作实施主体,负责IC卡的监制,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施其职,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负责公共汽车IC卡发放的督促、协调和检查工作,确保IC卡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市民政局老龄办
  市民政局老龄办为办理老年人IC卡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与审核全市户籍老人的申领资料和发放IC卡工作及错卡更正、核销等;协调市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制定老人IC卡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四)市残联
  市残联为办理残疾人IC卡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与审核全市户籍残疾人的申领资料和发放I
C卡工作及错卡更正、核销等;协调市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制定残疾人IC卡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五)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为办理学生IC卡的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学院、亚视学院、南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学校,负责收集与审核我市户籍并在我市范围内就读的大、中、小学学生的申领资料以及发放IC卡工作及错卡更正、核销等;协调市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制定学生IC卡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六)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负责IC卡面制作的政府采购,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持IC卡乘坐核心城区内公共汽车(城巴)的政策性补贴的审核和拨付。
  (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东莞汽车网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文教办等有关部门协助市民政局老龄办、市残联和市教育局开展IC卡
申领资料的收集及审核工作;镇财政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持IC卡乘坐所属镇内公共汽车的政策性补贴的审核和拨付。
  (八)市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
  市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负责IC卡的制作(初始化和预充值)和日常的使用管理,制定IC卡的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用卡与发卡双方权责,逐步将IC卡系统网络覆盖至市内其他公共汽车。
  三、时间安排
  市民政局老龄办、市残联和市教育局于6月20日前按照上述分工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优先办;8月1日起分批制作和发放专用IC卡。在公共汽车IC卡系统调试推广期间,“离休干部荣誉乘车证”、“敬老优待证”、“职工退休证”、“残疾人证书”、“市农(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革命伤残军人证”、“现役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优待证件在原定优待范围内同时有效,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共汽车IC卡发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大,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职责分
工及时间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迅速部署,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如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公交优先办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