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辆钥匙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售后车间在修车辆钥匙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则.
1.2  售后维修车间为在修车辆和过夜车辆钥匙的归口管理处.
1.3  本规定试用于公司售后车间所有车辆钥匙的管理.
2. 钥匙存放
2.1  所有维修车辆的钥匙需要用标签纸清楚写明车辆车牌、对应维修顾问,并要求按规定套在钥匙上,存放在车间办公室的钥匙箱里。
2.2  钥匙箱钥匙由主要负责人专门管理。
3. 钥匙使用
3.1  建立车间维修车辆钥匙的使用记录,完整填写领取人、车型车号、领用日期、归还日期等。
3.2  所有车间维修车辆钥匙均由车间主管/SA主管/服务经理掌握、管理。
3.3  领用人不得私自拿取钥匙,需要到车间主管/SA主管/服务经理处领取。
3.4  领用钥匙时领取人需要在领用登记本上填写完整并签名后方可领取。
3.5  领用人在工作时需要保管好钥匙,不得将钥匙交给无关人员使用。
3.6  每天施工完毕后需要将车辆钥匙归还车辆办公室钥匙箱统一保管.归还钥匙前需要将举升车辆放到轮胎着地,并关闭维修车辆车门、玻璃等车上防盗装置,保证客户车辆在施工期间的财产安全。
3.7  钥匙管理负责人在离职后需要归还保险柜钥匙。
3.8  严禁办理非工作原因的钥匙借用。
3.9  所借出的钥匙,非经同意,不得私自配取,否则公司会追究一切相关责任。
3.10 发生钥匙丢失或者损坏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3.11 钥匙归还时,管理人员需要对钥匙进行检查,是否有损坏。
4. 钥匙丢失损坏处理
4.1  钥匙丢失或者损坏需要及时上报管理人员。案件发生人直接给予经济处罚,具体金额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大小确定。
4.2  相关人员应该严格重视工作时间车辆钥匙的管理。
4.3  维修车辆钥匙领取人下班后检查车辆防盗工作是否到位并及时上交车辆钥匙至车间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如未及时上交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售后车间办公室制定 、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呈报总经理处批准,修改,废止时亦同。
5.3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表1                  钥匙领取、存放登记表
序号
汽车钥匙 部门
班组
   
领取时间
领取
经手人
归还时间
归还人
经手人
钥匙状态
备注
说明:1.此表由领取钥匙和归还钥匙人员填写,备注中由管理人员检查钥匙是否正常后填写。
      2.由经手人(钥匙管理人员)确认签字方可领取。
      3.此表只有1联可以装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