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企业在修车辆钥匙管理由于维修站业务量逐渐增加,客户钥匙的管理尤显重要,为了对客户财产实施有效保护,保证客户车辆的安全,制定在修车辆管理制度:
一.当日交车的客户车辆钥匙管理规定
1. 客户进厂后,先在业务接待台进行登记,并由SA引导致业务接待台前。
2. 按照接车流程接待客户开据工单,工单开好后将钥匙牌系在车钥匙上与工单一起放入工单袋中,并将工单袋交给维修车间主管。
3. 车间主管接到工单与钥匙后,按照机修车间的操作流程进行派工,同时将车钥匙交给主修技工。
4. 主修技工按照车辆维修、保养操作规程对车辆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应妥善保管车钥匙,不得丢失或损坏。
5. 车辆施完毕后,主修技工在工单上进行施工记录并签
字,再将工单及钥匙放回到工单袋中,通知检验员进行质检。
6. 车辆检验合格后,质检主管在工单上签字。主修技工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后,在钥匙牌上上注明停车地点后,将钥匙及工单交还给。
7. 服务顾问拿到钥匙进行终检。
8. 打印结算单,解释项目,引导客户到结算台付款。
9. 客户应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全部款项金额后,付清款项,交还钥匙。
10. 至此车钥匙交还客户手中。
二.留厂在修车辆钥匙管理规定
1. 留厂在修车辆钥匙应在下班时,由主修技工在钥匙榧子上注明停放地点后,将钥匙交SA主管统一保管。
2. 第二天上班时,由主修技工到Sa主管处领取钥匙。若主修技工第二天休息,则由其组内其他技工代为领取,并
在SA主管处进行登记。
汽车钥匙3. 主管应在下班时清点留厂车辆及钥匙留存情况,若发现不符应及时上报运营总监。
4. 主管应负责查到钥匙下落后方可下班。
5. 留厂在修车辆若停放在厂区外的,应在下班时由主修技工将车辆移入厂内。
三.留厂未施工车辆钥匙管理规定
1. 因各种原因进厂后不能施工需等待的车辆,车辆钥匙由Sa主管负责保管。
2. 应在下班时将钥匙交SA主管,值班员在下班时应将停放在厂区外的车辆移到厂区内,并在钥匙榧子上注明停放地点。同时清点留厂车辆情况后将钥匙SA主管部统一保管。
3. 钥匙交SA主管时需进行登记。
4. 如业务部值班员发现留厂车辆与钥匙不符时,应及时
上报总监,并负责查明钥匙下落后方可下班。
5. 第二天上班时,业务接待根据业务需要到SA主管领取留厂车钥匙,并进行登记。
四.留厂竣工车辆钥匙管理规定
1. 竣工未结算车辆的钥匙应全部交由SA主管保管,并于客户结清帐款后,交付客户。五.洗车车辆管理办法1.车间把车辆交给洗车房清洗时,应在洗车记录表上记录,送洗人签字和接受人签字,洗车完毕,车辆钥匙交给车间组长或者SA后,组长或者SA也要签字。
2.车辆进行加装和美容时,一样要进行钥匙交接记录。
六.过失处理
1. 主修技工或业务部值班员在下班时未按规定将客户车辆移到厂区内的,如未造成顾客车辆损失的,按违反工作流程予以每次50元处罚。若因此造成顾客车辆损失的,由责任员工承担全部顾客及公司损失。
2. 各环节责任人应对顾客车辆钥匙予以高度责任进行保管,若适成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若因丢失或损坏引发顾客车辆损失或投诉的,应由责任员工承担全部公司及顾客损失。
3. 各环节责任人未能按规时将钥匙交还下道责任环节员工保管的,按违反工作流程予以50元处罚。
4. 当发现顾客车辆钥匙发生丢失时,总监、主管应予以高度责任进行查,直至查到钥匙下落为止。若确实无法查到钥匙下落的,应及时上报上站做后续处理。凡拒不上报擅自处理或玩忽职守的,则予以2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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