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汇报材料3篇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以下是本店铺整理的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汇报材料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汇报材料1
  根据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宁交办发〔20XX〕286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查,我市无注册网络车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平台。但也存在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行为,为切实加强全市出租汽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市运管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
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周密部署,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市运管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召开市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各出租车公司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各出租车企业召开安全例会的时机,深入例会现场,向广大驾驶员讲解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向广大驾驶员发出倡议,引导驾驶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向社会广泛宣传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向市民宣传乘坐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性,鼓励市民积极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举报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明确重点,分工负责
  市运管部门联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实行定时与不定时稽查、定点与巡游稽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严厉打击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组客经营班线客运、异地驻点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将整治重点放在汽车站、市区繁华商圈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车辆聚集点。
  四、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1、坚持边宣传边整顿的原则,市运管局组织稽查人员重点查处市区内汽车站、南河滩、高速公路出入口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查处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出租车标志、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收取运费,不按核定经营范围经营、异地驻点拉客、拼客、违规从事班线客运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加强与公安、反恐、国保、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报送行业安全、稳定信息,达到了信息互联互通,为公安、反恐部门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支持。
  2、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个人和团伙。针对XX汽车站周边、辖区各高速公路口、XX服务区等地,黑牛非法站外拉客、揽客、倒客、卖客,致使旅客无法进站乘车,实名制和行包安检无法落实,存在重大的治安隐患,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我局及时调查摸底,建立黑牛名单,以文字材料向市政府、政法委、公安局、扫黑办等部门汇报,提供线索,方便公安部门查处打击。截止12月底,共计出动稽查执法人员4273人次,执法车辆1452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车辆536辆次,其中:查扣私家车非法营运车辆207辆次,出租车异地经营、非法组客从事班线运输行为13辆次,出租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48辆次,农村客运、班线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
行驶及站外拉客车辆14辆次,货运车辆私改车型9辆次、普货车辆从事危货运输5辆次,出租车未使用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规范经营29辆次。当场纠正出租车不打表不规范经营行为车辆134辆次,劝退疑似非法营运车辆67余辆次(包括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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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汽车站周边客运秩序整顿
  20XX年,XX市运管局投入8万元在汽车站南北广场建立两个综合执法亭,配备高清摄像头及高音喇叭,对车站周边客运秩序进行整治。针对汽车站站前广场出租车无序停放,不按规定上下客的问题,4月份,先后投资一万余元,在汽车站站前广场设立专用指示标志牌,设定出租车专用下客及出租车专用候客通道,极大地规范了汽车站站前广场候车秩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