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转移登记课税估价服务承诺书
机构自愿加入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主导的存量房转移登记课税估价业务工作,具体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遵守协会制定的《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操作守则》、《反不正当竞争公约》。
三、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收费。
四、自愿服从协会通过决议的缴费规定。
五、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启用广州市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管理系统的通知》(穗国房函〔20071451号)的要求使用广州市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管理系统。
六、接受我市房地产估价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承诺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
见证监督机构:                  见证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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