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对电池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性能要求:电池应具备过充、过放、过流、短路等常见故障情况下的安全保护措施,以保证使用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
2. 容量要求:电池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以标称容量来表示,以确保电池在正常使用状态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电能供给。
3. 循环寿命要求:电池应具备较长的循环寿命,即在指定的充放电条件下,能够经受多次循环充放电而不出现严重的容量衰减。
4. 自放电要求:电池的自放电率应尽可能低,以减少电池在长时间不使用时的能量损失。
5. 充电性能要求:电池的充电效率应高,充电时间应合理,以提高用户的使用便利性。
6. 环境适应性要求:电池应具备一定的环境适应能力,能够在正常使用温度范围内工作,并
且能够抵抗一定程度的震动和振动。
7. 标识要求:电池应在外观上进行标识,包括标明电池类型、生产厂商、电池容量、充放电特性等信息,以方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
以上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对电池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的要求可以根据标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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