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机密贵阳奇瑞威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经销商管理文件汇编
2015年1月1日
奇瑞威麟汽车经销协议书
甲方:贵阳奇瑞威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
法定地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888号
邮编:
税号:
开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税号:
不用离合器换挡开户银行:帐号: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此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产品
本协议所称产品,是指奇瑞威麟汽车产品H系列的全部或一部分,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1.2、地域
本协议所称地域,是指双方约定的乙方可以在其范围内销售甲方约定产品的行政地区和随时经双方书面约定的其他行政地区。
济南奔驰车友会1.3、商标和专名
本协议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和“奇瑞威麟H系列汽车”。
第二条授权经销
2.1、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下,甲方兹授权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作为甲方在地区范围内甲方“奇瑞”牌威麟系列产品的经销商,授权乙方在销售产品时,使用甲方许可其使用的商标和专名。
甲方保留在本协议上述约定地域内自行向特定直接客户销售上述约定产品和设立其他经销商的权利,前提是乙方承接或达成的销售量未满足甲方销售目标。
2.2、乙方同意甲方关于经销商管理的有关规定,认同甲方的商务政策,愿意接受该授权并以甲方经销商名义在上述约定地域内经销上述约定产品,授权期限内的销售指标为“奇瑞”牌威麟汽车辆。
2.3、本协议的上述授权不得被解释为授权乙方为甲方的代理。
非授权,乙方不得代表甲方对外签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
2.4、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竞争性产品的销售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协助任何第三方销售任何其他竞争性产品。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3.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规定支付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足额到达甲方帐户之日,为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
3.2、协议期满时,如乙方完成销售任务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
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结转到下一合作期。
3.3、协议期满时,如乙方完成年度销售指标较差或极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履约保证金:欠完成20%-30%的处罚万元;欠完成30%-40%的处罚万元;欠完成40%以上处罚万元。处罚在经销商保证金中扣减。
3.4、协议期间,如乙方有违反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部分履约保证金。
3.5、协议期间,如乙方自行终止经销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经销地域
4.1、原则上乙方不得自行在授权地域外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授权产品的销售和相关经营活动。
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要在授权地域外进行销售活动,必须至少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做出协调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易。
甲方有权对本条件之履行情况进行调查,一旦发现乙方违约,可以根据本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4.2、乙方可在授权地域内建立自身的销售网络,可以要求甲方按乙方书面指示并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将乙方购买的产品直接运往其分销商处所,其前提是乙方将其分销商情况(包括分销商名称、企业性质、联系人、、联系地址、注册资金、分销指标等)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备案。
4.3、乙方同意并确认,作为奇瑞威麟H系列汽车的经销商,乙方保证其具有足够的经营条件确保经销业务在授权地域内顺利运营。
第五条价格及结算
腾势官方回应与华为达成合作5.1、甲乙双方按甲方《产品配置价格表》上的经销价进行价格(即经销价)结算。甲方有权依据市场需求及其营销策略,调整产品价格,但任何价格的调整应至少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新价格执行之日前的定单,仍按原《产品配置价格表》执行。
5.2、原则上乙方对市场客户按照甲方《产品配置价格表》上的销售指导价进行报价,以维护甲乙双方及其他经销商的利益;
原则上乙方的实际售价不得低于现行的经销价,否则视为违约。
5.3、本协议期内每季度首月10日内,乙方财务人员应主动与甲方财务部核对上季度的往来账目;双方财务人员对结算结果有任何不一致,应列出明细,做进一步核实。
5.4、乙方自行承担对其买受人收款的全部风险。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负责在产品销售中乙方发生或引起的任何坏帐或法院诉讼。
第六条订单与确认
6.1、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应向甲方提交季度、月度购车计划和购车《买卖合同》,甲方在收悉、评审该合同及证实该交易有足额预付款(或保证金)后开始为乙方安排生产。
6.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定单的主要内容做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变更持异议一方,应在收悉书面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接受该变更。
第七条产品变更
7.l、对本协议1.1条款所述之产品,甲方有权遵循政策、标准进行或实施任何技术、工艺进步方面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规格或结构方面的变更,甲方可事先征求乙方对变更的意见并应及时就变更结果通告乙方,但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7.2、如果在产品设计或规格变更、改进之前,已存在任何已实现的销售(无论产品是否已经发运),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标准时,甲方不需向乙方拥有的或订购的产品做出改型或者设计、规格变更。
第八条产品交付
8.1、甲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交货。如是送货,按照乙方的要求并经甲方驻点人员确认,将产品交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和接货人,由接货人在交车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交付;送货的运输费用标准另定。如是自提,乙方在甲方的交车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交付。
8.2、乙方支付全部价款后获得产品的所有权,未付清全款的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8.3、一般情况下,收货方应为乙方。若乙方要求甲方向其他第三方交货,则乙方应在《买卖合同》中列明收货单位、收货联系人职务、身份证号码等情况,以供甲方确认。收货方一经甲方确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行变更。
8.4、乙方在接受产品交付时均必须进行检验,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交付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未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8.5、因乙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恢复。
8.6、售后服务按甲方三包服务条例执行。
第九条日常合作北汽神州优车合作
9.1、乙方应主动或按甲方要求定期反馈产品及市场情况。
9.2、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在授权地域的调研和推广活动。
9.3、若乙方在地域内举办产品的巡展、推介会,参加展览会等集客、促销活动,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费用和技术支持,但乙方必须在该活动举办前30日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批准、确认及做出必要准备。
9.4、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按计划对乙方的业务人员免费进行业务培训。乙方应对该培训免费提供场地、设备等。
全新朗逸第十条消费信贷
10.1、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地区,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汽车按揭贷款回购担保业务的支持。
10.2、因回购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拖车、整修、过户等费用),乙方承担50%,可在乙方履约保证金或返利中扣抵,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1.1、所有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是奇瑞、威麟占有性产权,乙方不得将商标与除甲方允许的产品以外的自己的业务或者其制造或销售的任何其他产品相联系。
11.2、乙方应尽一切努力,保护奇瑞、威麟的商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并协助甲方采取行动,包括针对任何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诉讼。
第十二条合作记录
12.1、双方应把能清楚反映与本协议主题相关的所有交易和诉讼的完整而正确的帐务和记录妥善长期保留。
12.2、双方应互相允许对方及其授权代理人,使用或检查对方与本协议主题有关的帐务、记录及其他文件,并可从中复印和摘录。如被要求,一方还应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帐务、记录和文件的副本。如果任何检查结果表明先前提交的帐务数字不正确,并且按照这一结果发现任何欠付或者多付的情况,应按照正确的情况,乙方立即支付或甲方立即退还。东南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