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多少钱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尽相同。原来的征收标准是按照车辆的载客人数划定缴费的标准:大型客车480-660元;中型客车420-660元;小型客车360-660元;微型客车60-480元。2011年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该草案将乘用车的计税依据,由现行的统一计征,调整为按汽车的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1.0升以下是60-360元;1.0升-1.6升是300-540元;1.6升以上-2.0升是360-660元;2.0升以上-2.5升是660-1200元;2.5升以上-3.0升是1200-2400元;3.0升以上-4.0升是2400-3600元;4.0升以上是3600-5400元。
所以,车险买什么?还要自己进行一番了解。车险险种多达数十种,当然没必要选择太多。车险投保以够用为原则,一般业内人士推荐新车购买险种最佳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主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加上盗抢险和车身划痕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一般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所以出险全损的情况下,赔款肯定会低于保险金额。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发生理赔,续保时可以享受无赔款优待费率。
[编辑] 分类
[编辑]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机动车辆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对于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保险人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当机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强制保险,因为它保护了无辜受害者的利益。
[编辑] 附加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未购买基本险的不能购买附加险。
[编辑] 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编辑] 车辆损失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责任为:
∙ 碰撞责任
保险人承担车辆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车辆的损失;车辆按照规定装载货物,货物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本车的损失。
∙ 非碰撞责任
保险人承担自然灾害(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龙卷风、驾驶员随车照料时所乘坐的渡船遭受的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和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倾覆、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导致的损失。
∙ 合理的施救和保护费用
保险人承担发生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车辆损失所进行抢救行为导致的合理费用;事故发生以后,为防止车辆损失扩大和加重而进行的行为导致的合理费用。
[编辑] 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或经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毁和人身伤亡,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但是事故后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处理。
在美国,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有限制,如果驾驶员和被保险人不居住于同一地址,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生活于同样地址的情况下,他们必须被保险单具体记载。责任保险一般不保护驾驶不属于自己的车辆的人。当你驾驶他人的车辆时。有些条款承保一个被保险人,允许驾驶任意一辆符合法规规定的车辆,这种产品一般被用于分期付款,车辆所有权被抵押的情况。
在有些国家通过考虑风险因素厘定该险种的费率,但是也有国家采取固定费率。
[编辑] 基本险的责任免除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的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本车及第三者的损失:
1. 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 非被保险人驾驶或未被被保险人允许驾驶;
3.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4.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5. 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6. 机动车的拖带车辆(包括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中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
7. 驾驶员酒后驾驶;吸食、服用、注射或者被药物麻醉;
8.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9. 保险车辆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无有效驾驶证驾驶;
2. 驾驶与准许驾驶的车型不符的车辆;
3. 持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非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的车辆;
4. 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的车辆;
5. 持学习驾驶证驾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持学习驾驶证不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学习驾驶;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拖带挂车的车辆时,无证实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载运危险品的车辆;持学习驾驶证或实习期间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未持有效操作证驾驶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10. 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照书面约定交纳保险费;
11. 保险车辆无行驶证和号牌,或者未按照规定审验合格;
汽车自燃12.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及其他间接损失;
13.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精神赔偿;
14. 直接或者间接因为计算机两千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15. 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特别的,车辆损失保险不承担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摩托车停放中翻倒、发生损失后未及时修理继续使用、自燃、不明原因导致的火灾、玻璃单独破碎、水淹后操作不当、排气管被水淹没时启动。
特别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不承担以下损失: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本车上一切人员及财产。
[编辑] 保险费的计算
[编辑]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关系到许多因素,比较重要的为行驶的公里数。
最初,机动车辆保险常收取一个平均保险费,不论汽车被使用的情况。
后来,保险公司提供“估计行驶里程”机动车辆险,估计在极限情况下的行驶里程来确定保险费档次。
∙ 里程表
汽车有里程表后,保险公司提供按照里程档次分类的机动车辆保险,类似于购买汽油。当里程表到达规定的里程是保险责任结束。
有人认为可能会有人窜改里程表来欺骗保险公司,虽然比较新的电子里程表很难改动,但他们可能断开里程表的电源后再联接上,从而使里程表所示里程比实际运行里程少。许多保险公司会防范这种风险,比如要求每一定里程进行登记,并且通过法律防止这种保险欺诈行为。
∙ GPS定位系统
1998年保险人发起一个实验项目,在志愿者的车上安装一个GPS定位系统。通过该设备跟踪
他们驾驶的行为并通过无线电话向保险人报告结果。投保人对于这个项目担心自己的行踪被掌握并被不正当利用,并且GPS定位系统十分昂贵,当时很少有人愿意。现在许多机动车辆将GPS作为标准配置用来防盗。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还关系到许多因素,比如车辆本身因素:种类、用途、新旧程度、安全配置、行驶区域、排气量、停放地点等;驾驶人的因素:性别、年龄、驾龄、违章肇事记录、索赔记录、婚姻状况、职业、健康状况、个人嗜好等;其他因素如多辆车优惠、车队奖惩措施、再保险情况等等。不同国家对以上因素运用不同。在中国大陆,2002年时保险费仅关系到营业用车还是非营业自用车辆。后来逐渐增加条件,比如年龄系数、车型系数、驾驶人系数等,不同保险公司参照的系数也有不同。
[编辑]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一般采用固定保险费的方法,按照不同的车辆种类和使用性质对应最高赔偿额度不同,最高赔偿限额一般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等档次,不同的车辆种类、使用性质和最高赔偿限额对应不同的保险费。
[编辑] 中国大陆机动车保险及赔偿
中国大陆自于2006年7月1日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购买这一车辆保险。在“交强险”推行之前,普遍实行的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交强险”属于必须购买的强制责任保险,而“三责险”为自愿购买的商业险。除“交强险”为必选险种外,还有其他商业险种,包括“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2个主险品种,另外还有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共计9类附加险。
赔偿一般流程为:出险通知、登记立案、查抄单底、现场查勘、确定责任、协商定损、计算赔款。
免赔的规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的免赔20%。
[编辑]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赔偿
∙ 车辆全损:
足额或不足额保险,赔款=(保险金额-车辆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超额保险时,赔款=(实际价值-车辆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 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时,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时,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 施救费
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时,施救费=实际施救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实际施救财产价值)×(1-免赔率)
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时,施救费=实际施救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实际施救财产价值)×(1-免赔率)
[编辑]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
被保险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应负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被保险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应负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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