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车驾管业务十项便民措施
二、延长机动车使用原号保留期限。机动车在办理转让、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使用原号保留期限延后3个月。
三、延长互联网预选号有效期限。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或者交管APP预选机动车号牌的,号牌有效期延长至选号后3个月。
机动车牌照网上选号四、放开机动车临时号牌申领次数限制。2023年3月31日前,对未登记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次数已满三次的,可以继续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五、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权限。2023年3月31日前,对于已转出未办理转入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过期的,可再次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六、延长驾驶证注销期限。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延后3个月达到“注销”状态。
七、延长驾驶证有效期限。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延后3个月达到“注销可恢复”状态。
八、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学习驾驶证明到期的,有效期延后3个月。
九、延长审验有效期。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人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审验期限延后3个月。
十、容缺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2023年3月31日前,对申请人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时,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先予办理驾驶证换证,并告知申请人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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