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教学资料15:巡逻盘查行动教案(二)]
           
第四节 车辆盘查战术
盘查车辆可以分为“观察、检查、查询、暂扣、续查、审查”六个步骤:
一、观察
(一)要观察,业务教学资料15:巡逻盘查行动教案(二)。
看车辆的牌照是否用专用的防盗钉固定,对普通螺丝钉固定的车牌照、特别是新的车牌照要重点检查;夜间盘查时用强光照射汽车牌照,如果牌照全是蓝而号码却看不清楚,牌照就可能是伪造的;对外省市牌照轿车要作为检查的重点;无牌照车一辆也不能放过;国外原装进口轿车车牌安装槽一般较短,与中国的车牌照不配套,安上后多出一段,这是查获涉嫌违法车辆比较直观的方法。
(二)要观察车辆驾驶员。
观察驾驶员衣着打扮、气质是否与所驾车辆相符,驾驶员有无神情慌张、闪烁其词、自相矛盾等情况,对说不清车辆来源的要重点盘查;本地人驾驶外省市车辆或外省市人员驾驶本地车辆的要认真盘查;14岁至17岁年龄段的学生驾驶摩托车、外地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均属盘查对象。
二、检查
首先要按照《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范》的要求履行告知程序,出示证件,按照盘查战术的要求分工得当、合理站位。
在《巡逻盘查设卡堵截技战术规范细则》中明确要求:民警在盘查时应占据有力盘查位置。夜晚要选择明亮的地方进行盘查,尽量选择道路宽、直的地段,选择有依托、容易得到支援的地点。每个巡逻组至少配备2名以上警力;执行盘查任务的民警平行站位间距不少于2米;执行正面盘查任务的民警和被盘查对象包括人车,须保持1.5米至2米的距离,担负警戒的民警要在被盘查人的侧面,密切注视被盘查人的形态和举动,重点是对方的眼神和双肩。
   对车辆和驾驶员主要检查五个方面:
一要查验证件。对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全的要予以暂扣。制作粗糙的行驶证要检查其真伪,车辆是否套牌。
二要检查发动机号。要看行驶证上登记的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与车辆的号码相符;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是否有改动的痕迹;出厂标志牌上登记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的号码是否一致。
三查年检标志。看车辆是否有年检标志,年检标志上的号码是否与车辆上的有关号码一致。
四查车门锁、点火开关、后背箱等重点部位。看是否有被撬痕迹,特别是要仔细查看左前门外侧扶手处是否有人为破坏痕迹;查看点火开关是不是原装的,点火开关是否被换过;车内有无可疑物品;对可疑车辆的后备箱必须检查;行驶中的摩托车无点火开关钥匙的要一律检查。检查摩托车要看车把锁能否锁上,油箱盖、备箱、座箱能否用钥匙打开,钥匙门是否有损坏的痕迹,要仔细查看车辆电源线及有关连接线是否被剪接。
三、查询
四、暂扣
对可疑车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要请示领导予以暂扣,并告知当事人“公安机关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之规定,对可疑人有留置盘查的权力,对可疑物品有暂扣的权力”等法律依据,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文明执勤。对暂扣的物品要填写清单,严格履行法律手续和法定程序。
五、续查
将车辆带回公安机关后,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查证:
一是对驾驶员及所驾车辆行驶证户主不一致的,要与车辆户主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二是对外省市牌照的机动车,要与车辆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取得联系,查询、核对该车的基本情况;
三是对照的、又不知车辆属地的机动车,如果该车为国产汽车,要尽可能与汽车制造厂取得联系,以便查询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汽车销往何地、何人等情况;与该车销售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取得联系,看该车在此地是否登记,并与登记的车主取得联系;
六、审查
  在巡逻盘查中要坚持“六步查车法”的同时,还做到“三勤”,即:眼勤、嘴勤、手勤。眼勤,是指在日常巡逻工作中,靠勤观察以发现可疑目标。嘴勤,是指不厌其烦,从多角度、多侧面向被盘查人发问,从中发现疑点。手勤,是指在盘查可疑车辆时自己多动手,以发现可疑部位和可疑物品。
第五节,巡逻盘查中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约束醉酒者不得使用手铐和脚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指出,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在约束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注意监护。约确认醉酒人酒醒后,要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
  公安部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取证人员表明执法身份。人民警察还应当对到案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
(二)手拷的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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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如果盘查车辆时遇到有醉酒的人大吵大闹谩骂民警怎么办?要及时固定证据,如询问现场众或用摄像设备录制视听资料,及时将醉酒人强制带离现场,送当地派出所约束至酒醒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在盘查中要严格做到“三个慎用”
一是慎用查验居民身份证权。查验身份证必须以盘查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为必要前提或者在
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性事件时等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时使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规定公民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因此且忌滥用行政处罚权,对拒绝查验身份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是慎用武器警械。民警在巡逻设卡堵截、处置突发事(案)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慎用警械武器。被检查人如驾车闯卡,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以便通知下一设卡地点做好拦截准备。
三是慎用留置盘查权。由于继续盘查的终局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要严密执法程序,对法定时限内不能认定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立即释放被盘查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维护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四巡逻盘查口诀
盘问检查依法律,反常现象不放弃,查验物品应注意,切记人物要分离;
警械装备必带齐,盘查人员看行迹,公民权益应保护,检查方法分步骤;
检查车辆择区域,受检车辆把火熄,无照车辆查原因,车辆内部细观察;
污衣血痕身带伤,体貌特征符通缉,看听闻摸慎拆启,自我防范休麻痹; 
规范程序讲方法,严禁盲目乱翻动,查验证件禁随意,证号不符细对比;
穿着打扮违常规,行动鬼崇神异,三五结伙乱顾盼,遇见民警想逃匿;
违禁物品暂扣押,取放注意保痕迹,被盗被抢机动车,查清用途与来历;
盘查对象善分析,藏带管制危险品,遇有高度危险物,确有嫌疑是前提;
携物来源存问题,疏导众控距离,人车物品有联系,迅速上报严警戒;
战术得当分工细,现场作案是嫌疑,专业人员做处理,设置路障防逃逸。
以上是正确的站位方式
         这是错误的盘查站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