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6.07.29
∙【字 号】武价服字[2006]95号
∙【施行日期】2006.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分动箱
(武价服字[2006]95号)
各区物价局:
哈佛长城h3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鄂价房服〔2006〕7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仍实行分等级管理的原则。市物价局负责制定机动车停车场的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并负责一、二级停车场的等级评定;各区物价局负责本辖区三、四级停车场的等级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机动车停车场,执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见附表2)。
二、按照《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统一报市物价局根据停车场的等级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3)。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体育馆、图书馆、会展中心以及大型交易市场等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市区物价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等级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可在等级收费
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
四、我市城区机动车道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人工收费和咪表计时收费),仍按市物价局武价函〔2004〕26号文执行。
五、对有条件实行车辆规范管理的社区,仍按市物价局武价函〔2005〕48号文规定,在征求社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必要的车辆停放设备、设施和管理制度,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车主合同约定双方责任、义务。
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专业停车场的经营者,按照合理补偿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自行制定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应抄报所在区物价部门备案。
附件:
1、机动车类型划分
2、武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3、武汉市交通肇事、违章、事故等专用停车场等级收费标准
4、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略)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1:
机动车类型划分
一、小型车
小汽车、吉普车;7座以下(含7座)的面包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手扶拖拉机、三轮摩托车
二、大中型车
8座至31座客车;2吨至4吨(含4吨)的货车
三、特种型车
32座以上客车;4.1吨以上的货车;总载重10吨以上的拖挂车
附2:武汉市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收费标准
┌──┬───────────────┬──────┬────────────────┐
│等级│ 设备设施 │ 车型 │ 收费标准(元) │
│ │ │ ├──────────┬─────┤
│ │ │ │ 白天 │ 夜间/次 │
│ │ │ 广州限号│7:00-19:00│19:00-7:00│
│ │ │ 奥迪汽车配件├────┬─────┤ │
│ │ │ │1小时内 │司机状告滴滴封号白天按次收│ │
│ │ │ │ │ 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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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在80个以上│ 小型机动车 │三口之家蜗游记 3 │ 6│ 8│
│ │,进出道口分设有标准的停(行)├──────┼────┼─────┼─────┤
│ │车标线,配有冲洗及消防设施、保│大中型机动车│ 5 │ 1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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