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区别】
一、概念:
1、增值税: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营业税: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企业所得税: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5、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增值税:(占全国的60%税收)
项目一般纳税人(销项税-进项税)小规模(销售额×税率)
划分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
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或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17% 除适用13%税率货物之外征收率3%
(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进口货物应缴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进口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①不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②应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2、消费税:(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
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3)税率:①单一比例税率:除适用单一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之外的各种应税消费品
②单一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③复合税率:卷烟、白酒
(4)计算方法:①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②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税率
③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税率
4、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税率备注
居民
25%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20%
预提所得税,
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法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
5、个人所得税:
(1)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并从中国境内和取得所得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应税所得计税期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备注
三、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 1、增值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的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工资、薪金所得
月 1、0≤1500(3%)
2、1500≤0≤4500(10%-105)
3、4500≤0≤9000(20%-555)
4、9000≤0≤35000(25%-1055)
5、35000≤0≤55000(30%-2755)
6、55000≤0≤80000(35%-5505)
7、80000≤0(45%-13505)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
额-3500)×税率-速算
扣除数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 (1)在中国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和外籍专家;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费用扣除总额480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年 1、0≤15000(5%)
2、15000≤0≤30000(10%-750)
3、30000≤0≤60000(20%-3750)
4、60000≤0≤100000(30%-9750)
5、100000≤0(35%-14750)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
总额-成本、费用以及
损失)×税率-速算扣除
数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年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
次
1、0≤20000(20%)
2、20000≤0≤50000(30%-2000)
3、50000≤0(40%-7000)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20%费用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
实行加成征收: (1)2万≤0≤5万.加征5成 (2)5万≤0.加征10成
稿酬所得
次
适用比例税率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20%费用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次
20%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20%费用 财产租赁所得 次 20%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 每次收入>4 000元的,减除20%费用
财产转让所得 次 20%
财产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
(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
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
次 20% 不减除任何费用
收入不超过1万元免征
偶然所得 次 20% 不减除任何费用 其他所得
次
20%
不减除任何费用
具体规定:1、直接收款方式: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行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消费税:①销售应税消费品:销售时 ②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③首饰应税消费品:零售环节纳税汽车消费税
3、营业税: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四、纳税期限:
五、纳税地点:
1、增值税:①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③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④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⑤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2、消费税:
3、营业税:
3.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 提供应税劳务 应税劳务发生地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土地、不动产所在地 销售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动产
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机构所在地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10日内缴纳税款;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不足12个月),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 ②从中国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
销售应税消费品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的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进口应税消费品
报关地海关
出租动产
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①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②登记注册地在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③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②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
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4、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一般在取得所得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取得所得的,应该在户籍
所在地税务机关或指定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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