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4】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避免重复征税
(二)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会计存货的原理)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提示】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例题1·多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2015年)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C.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
D.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答案】AD
【例题2】2020年3月,某日化厂用外购已税高档香水为原料加工生产高档化妆品“幻影香水2号”,当月外购已税高档香水60万元(不含增值税),当月期初库存外购高档香水15万元,月末库存外购高档香水20万元。该厂当月销售“幻影香水2号”取得销售额合计78万元(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答案】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高档香水的买价=60+15-20=55(万元)
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高档香水的已纳消费税税款=55×15%=8.25(万元)
应纳消费税=78×15%-8.25=3.45(万元)。
【考点5】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卷烟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制度,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税率又有调整。
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2.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3.适用税率:从价税税率11%,从量税税率0.005元/支。
4.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销售数量。
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6.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7.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例题·单选题】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除了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外,还应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8年)
A.高档手表
B.高档化妆品
C.卷烟
D.超豪华小汽车
【答案】C
【解析】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二)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征税范围:自2016年12月1日起,“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2.纳税人: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3.税率:10%。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其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三)对零售特定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征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自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自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进口环节不征收。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范围: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例题】2020年4月,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5000元,旧项链作价3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并以同一方式销售某品牌手表2块,此表对外零售价3500元,每块旧表作价50元,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计算该金店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税额。
汽车消费税【答案】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消费税计税依据。手表不属于改在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故无须计算缴纳消费税,但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普遍征收,所以,销售手表需要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0+3500×2)÷(1+13%)×13%=1035.4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1+13%)×5%=88.50(元)。
【考点6】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情形 | 适用政策 |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 出口免税并退税 |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
【例题1·单选题】下列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行为中,适用消费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是( )。(2019年)
A.有出口经营权的酒厂出口自产白酒
B.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高档化妆品直接出口
C.商业批发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卷烟
D.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实木地板
【答案】A
【解析】选项A: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适用消费税免税不退税政策。选项BD:适用免税并退税政策。选项C:适用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消费税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有( )。(2018年)
A.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B.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C.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D.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答案】AD
【解析】选项AD:适用免税并退税政策。选项BC:适用免税但不退税政策。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