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消费税既有比例税率又有定额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
收两种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1:某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6年5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销售额64000元〔不含税〕,为某公司定制纪念活动用粮食白酒1000瓶〔500ml/瓶〕,单价20元/瓶(含税),并每瓶加收包装设计费2元,已开具一般发票,货款两讫,包装设计费已记进“其他业务收进〞帐户。计算该酒厂1996年5月份应纳消费税。
〔1〕分项确定销售额
汽车消费税
①销售4吨粮食白酒的销售额:64000元。
②将含税销售额复原为不含税销售额:
1000×20
────────=17094.02〔元〕
1+17%
③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置方收取的包装设计费应计进销售额:
1000×2
────────=1709.4〔元〕
1+17%
应税销售额合计:64000+17094.02+1709.4=82803.42〔元〕
〔2〕确定适用税率:
粮食白酒适用税率:25%
〔3〕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消费税=82803.42×25%=20700.86(元)
例2:某摩托车厂1996年4月10日向外商销售摩托车150辆,单价1300美元〔不含税〕,当月1日汇率为8.6元,4月10日汇率为8.7元。计算此项业务应纳消费税额。
〔1〕将美元折合为人民币计算销售额。
该厂拟定以当月1日汇率作为折合率。
人民币销售额=150×1300(美元)×8.6(元)=1677000(元)
〔2〕确定适用税率
摩托车适用税率10%
〔3〕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消费税=1677000×10%=167700(元)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3:某酒厂1996年2月,用生产的某规格粮食白酒2.2吨作为福利发给职工,按生产本钞票2200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5500元。当月该规格粮食白酒对外销售900吨,合计实现销售收进1440万元〔不含税〕,计算福利酒的应纳消费税。
〔1〕确定当月同类粮食白酒的加权平均销售单价
1440÷900=1.6〔万元/吨〕
〔2〕确定福利酒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2.2×1.6=3.52〔万元〕
〔3〕确定福利酒的适用税率
福利酒是粮食酒,其适用税率为25%
〔4〕计算福利酒应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52×25%=0.88〔万元〕
假设上例发给职工的福利酒是刚研制的新品种,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福利酒的应纳消费税。
〔1〕确定福利酒的组成计税价格
22000/2.2×(1+10%)
组成计税价格=──────────
1-25%
=14666.7〔元/吨〕
〔2〕计算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14666.7×2.2=32266.67〔元〕
〔3〕计算福利酒应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2266.67×25%=8066.67〔元〕
(三)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5:某酒厂向某化工厂提供粮食710吨,每吨粮食本钞票1042元,托付其加工酒精200吨,支付加工费300元/吨〔不含税〕,辅料本钞票136元/吨。酒厂按合同 收回已完工酒精100吨,另100吨酒精尚未完工。假定化工厂未生产销售过酒精,计算化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1〕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710×1042/200+300+136)
组成计税价格=───────────────
(1-5%)
=4352.74〔元/吨〕
〔2〕确定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4352.74×100=435274(元)
〔3〕计算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435274×5%=21763.70〔元〕
假设化工厂当月生产销售过酒精,且加权平均销售单价为5400元/吨〔不含税〕,那么化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代收代缴消费税=100×5400×5%=27000(元)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6:某公司进口300辆小轿车〔排气量2200毫升以上),关税完税价格每辆15万元,关税税率150%,计算应纳消费税。
〔1〕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15×(1+150%)
组成计税价格=──────────=40.76〔万元/辆〕
1-8%
〔2〕确定适用税率
排气量2200毫升以上的小轿车适用税率为8%
〔3〕计算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40.76×300=12228〔万元〕
〔4〕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消费税=12228×8%=978.24〔万元〕
〔五〕用外购或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7:某酒厂1996年6月外购粮食酒精帐户〔不含税〕反映:
期初余额75万元,本期购进发生额108万元,月末余额20万元。当月该厂用自产和外购酒精共生产销售白酒1100吨,实现销售收进1980万元(不含税),计算该厂本月份应纳消费税。
〔1〕确定生产领用外购酒精买价
准予扣除外购酒精买价=75+108-20=163〔万元〕
〔2〕计算当期生产领用外购酒精已纳税款
准予扣除外购酒精已纳税款=163×5%=8.15〔万元〕
〔3〕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消费税=1980×25%-8.15=486.85〔万元〕
例8:某轮胎厂托付某橡胶厂生产加工汽车内胎,于1996年8月份收回4000条,橡胶厂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已代扣代缴消费税72000元。轮胎厂库存的托付加工收回的汽车内胎已纳消费税月初余额110000元,月末余额49000元,当月轮胎厂共销售汽车轮胎8500套,实现销售收进387万元〔不含税〕,计算该月份轮胎厂应纳消费税。
〔1〕确定准予扣除已收回托付加工的汽车内胎已纳消费税
已纳消费税=11+7.2-4.9=13.3〔万元〕
〔2〕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消费税=387×10%-13.3=38.7-13.3=25.4〔万元〕
〔六〕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9:某日化厂1996年9月生产销售各类香皂62.5吨,销售收进207万元,香水430公斤,销售收进64万元,销售收进均不含税。该厂按产品品种分不核算,计算其9月份应纳税额。
香皂的适用税率为10%,但国家 ,从1994年1月1日起,香皂暂减按50%税率征税。
香皂应纳消费税=207×5%=10.35〔万元〕
香水应纳消费税=64×30%=19.2〔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10.35+19.2=29.55〔万元〕
假设化工厂9月份实现销售收进271万元〔不含税〕,未分不香皂、香水进行核算,那么该厂应
纳消费税为:
应纳消费税=271×30%=81.3〔万元〕
(七)带包装物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10:某日化厂为一般纳税人,1996年10月份,销售洗发膏1.5吨,洗发膏单价24元/公斤〔不含税〕,使用包装罐300只,每只均装洗发膏5公斤。其中:100只包装罐随洗发膏销售,合计单价145元/罐〔不含税〕;100只包装罐不作价随产品销售而向客户收取30元/只押金;100只包装罐作价25元/只〔不含税〕随同产品销售,同时又按30元/只向客户收取押金。另企业有关帐户反映,1995年9月份收取的洗发膏包装罐押金37500元,尚有余额26500元未退给客户。依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1996年10月份应纳消费税。
〔1〕连同包装罐销售的洗发膏应纳消费税
=(100×145)×17%=2465〔元〕
〔2〕包装罐不作价装售的洗发膏应纳消费税
=5×100×24×17%=2040(元)
〔3〕既作价又收取押金的包装罐装售的洗发膏应纳消费税
=(100×25+5×100×24)×17%=2465〔元〕
〔4〕收取包装罐押金超过1年未退还的,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26500/〔1+17%〕×17%=3850.43〔元〕
1996年10月该厂应纳消费税
=2465+2040+2465+3850.43=10820.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