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案 材 料
头屯河钢北派出所:
2012年1月17日周二早晨我和朋友一起开车上班,九点整(因为车上装有GPS导航器有报时功能,到停车场时正好报时九点)我把车停到八钢游泳馆前靠左边的墙角处。由于上班进四号门岗方便,所以从2012年1月开始我的车基本每天都停在同一个位置上,停车时间也都在早晨的9点左右。2012年1月17日周二下午6点45分左右下班后来到停车地点发现汽车右前门玻璃被砸坏,车内座位上散落玻璃碎片,而且车内有部分物品丢失,当即拨打了八钢的报警电话3891110打电话的时间是6:48..
附:具体丢失的物品及财物损失:
1.E路航 GPS导航仪 LH900N (型号LH900N) 1台,购买日期:2010-11-20金额:510 元
2.男士运动单肩包,颜:银灰300*150左右2010年10月买的价格100元。包里有现金五六十元人民币、八钢职工健身卡一张、曲谱两张、其他小物品想不起来了,金额合计:200元。
3.汽车玻璃300元隔热膜及安装费用150元。车辆损失450元。
4.修车误工费一天120元
这次丢失物品,对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原因如下:
一,车辆是借别人的损坏了自然不好说了
gps汽车导航 二,是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280元左右对于一个工薪普通职工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所以肯请执法部门尽快立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再不要危害社会了。
报案人: 工作单位: ::
车辆:长城腾翼C30 黑 车牌号:
付GPS导航仪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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