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财产申请书版(模板16篇)
财产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某某所有的某某轿车予以查封。
    2、保全数额元。
    事实与理由。
    20某某年x月x日,在x市x路与x路口,申请人x与被申请人驾驶的鲁x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人被送往医院。期间,申请人医疗费用支出x元,被申请人在支付部分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剩余费用。申请人认为,本次事故给申请人还造成了误工、营养、护理、交通等损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予以查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
    申请人特提供担保物:x轿车x车主,x,身份证号,某某。
    申请人:
    日期:
    有财产保全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冻结某某名下在工行的'银行存款(卡号:9490)。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一案,已由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某某年x月x曰。
    财产强制执行申请书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一、请求强制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元,并划转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贵院审理,年月日,贵院作出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并已生效。
    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被申请人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申请人元,但被申请人
至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
    日期:
    有财产保全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
    被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某某)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
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
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20某某年11月21日、20某某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从法律规定和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20某某年11月21日、20某某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20某某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申请人:。
    20某某年x月x曰。
    有财产保全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某某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某某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
投放市场。
    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查封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被申请人的仑库;冻结建设银行卡号:,户名的账户资金;冻结农业银行卡号:,户名的账户资金;冻结交通银行卡号:,户名的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