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驾驶员提高驾驶技术水平及维修保养能力,保证车辆能及时维修和保养,使车辆安全、良好运行,节约资金,降低费用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车辆维修制度
(一)建立车辆维修管理档案,详细登记车辆的日常维修情况。
(二)车辆的维修、保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准私自外出修理和维护。
(三)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简单零部件的更换由驾驶员和公司内维修人员共同完成,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四)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对所驾驶车辆要做到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况检查,遇到问题及时上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满足随时出车的需要。
(五)严格贯彻“小修及时、大修适时”的原则。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汇报,由公司组织进行技术鉴定。
1、经技术鉴定,如果是由于驾驶员驾驶不当或保养不当引起的机械事故,按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的大小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2、经技术鉴定,本公司修理工能独立维修的由修理工完成修理,并认真填写车辆维修单,所需配件由公司统一采购。
车辆维修程序:实行层层负责,层层上报制度,驾驶员发现故障上报给维修人员,修理工认真检查车辆故障进行维修,并详细填写维修单各项内容,将维修结果上报车辆管理人员,任何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
3、经技术鉴定,公司维修人员不能修理的,维修人员须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去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或者请老师来厂区维修。
4、车辆外出修理期间,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应做好车辆修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以及出厂检查验收工作。
汽车日常保养(五)车辆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对未经允许私自外出维修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六)车辆维修所换下的零部件、轮胎、电瓶、油料等必须详细登记入库。
二、车辆保养制度
(一)、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好一级、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等
(二)、各级保养项目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里程间隔进行。
(三)、车辆的日常保养、一级保养由驾驶员和本公司维修工共同完成。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对由于维修保养不及时、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实行车辆的三检制度(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严格遵守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
(五)、每行驶两万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二保时间尽量结合车辆的年检、换季保养一并进行,小修结合二保进行。
(六)、要做好新车走合期的保养及大修车走合期的使用和保养工作。
三、处罚条例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影响正常生产。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不按照指定路线和出车计划出车者。
6、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7、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8、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9、发现车辆故障未及时上报,车辆带病上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