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车合同5篇
合伙买车合同1
  合伙人甲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该汽车品牌为____,型号为____牌照号为____(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 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 ,合伙车辆价款为_____万元,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等总价款为____万元。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出资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价款)____%;乙方出资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双方经营合伙车辆的利润所得及风险负担,按阶段进行分担。第一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用于各方收回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_万元。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第二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对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进行分配。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
  2、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合伙车辆进行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行为。违反本条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担任合伙车辆的驾驶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如甲方擅自更换驾驶员造成事故伤害,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该事故不负责任。
  4、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甲乙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甲方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与乙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或亏损,并由双方按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应当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三条 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汽车分期付款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果该车届时变卖、转让或者损毁灭失后的价款或赔偿款,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买车合同2
  姓名: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两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购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__),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两方共同出资,出资金额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两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受理购车事宜,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
  第五条乙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替甲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乙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