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动 车 环 保 业 务 申 请 表
(样表)
车辆基本信息 | 车主名称 | 张三 | 138XXXXXXXX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XX号 | ||||
车牌号码 | 粤B123XX | 车辆型号 | 小型汽车 | ||
燃料类型 | 汽□、柴■、其它□ | 发动机型号 | XXXXX | 天津汽车环保标志||
车 架 号 | XXXXXX | 发动机号 | XXXXXX | ||
申请业务类别 | 一、环保分类标志 | ||||
申请本地环保标志□ | 申请异地绿标□ | ||||
二、新车上牌及异地车转入 | |||||
申请环保凭证□ | 申请目录添加□ | ||||
申请退办证明□ | |||||
三、尾气复检 | |||||
路抽检超标车申请复检■ | 投诉黑烟车辆申请复检□ | ||||
申请人签名:张三 201X年 XX 月 XX 日 | |||||
机动车环保业务须提交的资料
一、环保分类标志申领业务
1、提交车辆行驶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的深圳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单(未超过60日)。
二、新车上牌及异地车转入环保业务
1、国产新车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需签字确认)。
2、进口新车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的原件和复印件(需签字确认)。
3、转入国产车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签字确认)。
4、转入进口车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的原件和复印件(需签字确认)。
5、污染物排放达到《目录》执行阶段排放标准或者更高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交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1份)。检测报告应能有效证明申请车辆的污染物排放达到《目录》执行阶段排放标准或者更高排放标准。
温馨提示:环保车型查询网址
国家机动车环保网(-/)
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网(.gov/)
三、排气污染超标车复检业务
被查处的排气超标车辆,经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维修治理后,车主持维修、治理单位盖章的治理通知书第二联进行复检(非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治理或没有维修企业盖章不予复检)。
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凭《深圳市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维护治理通知书》、车辆行驶证将车送送到梅林机动车尾气复检点复检。宝安、龙岗、蛇口、盐田片区因部分路段限行不能前往梅林复检点办理复检业务的大型车辆,可提前电话预约,我办将到该片区提供更民服务。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北梅坳六路6号一楼机动车环保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
电 话:(尾气复检)、(环保凭证)、(黄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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