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拆解手册编制规范》
编制说明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
三、主要试验情况分析 (6)
四、涉及专利情况 (6)
五、预期效果 (7)
六、同类标准对比 (7)
七、本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7)
八、重大分歧意见 (8)
九、标准性质 (8)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及措施 (9)
十一、现行标准废止 (9)
天津汽车环保标志十二、其他说明 (9)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了保证报废汽车的无害化处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拆解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编制,帮助和指导回收拆解企业高效、安全地完成拆解作业,科学、环保地处理废弃物,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水平和回收能力,商务部提出了制定《报废汽车拆解手册编制规范》(以下简称《编制规范》)标准的需求。2013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编制规范》列入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
制定计划,项目计划号:20130552-T-322。并确定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和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众”)等共同承担《编制规范》的编制任务,由此正式启动了该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2.编制过程
中汽中心在标准立项之初便开始着手准备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研究机构的资源优势,与各地主管报废汽车的商务部门、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保持密切的交流沟通,为标准的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10月20日,“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常熟)会议,决定成立《编制规范》标准起草小组,对前期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和提炼,结合汽车产业链各相关方的意见,正式启动标准起草工作。
2010年10-12月期间,由中汽中心和上海大众正式组建并成立了《编制规范》标准起草小组,根据调研情况,完成标准初稿。
2011年1月14日,标准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就标准的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安排做了充分沟通,并集体讨论标准初稿全文。
2011年6-8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向商务部汇报工作方案,在北京实地调研拆解行业现状,了解回收拆
解企业需求。起草小组根据行业现状和国内外研究情况,对标准草稿进行第二次修改。
2011年8-9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在深圳“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会上进行讨论,并听取整车企业反馈意见。
2011年11月,中汽中心与德国大众、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对标准草稿进行第三次修改。
2012年1-2月期间,中汽中心走访了广东、四川、江苏、吉林、河北、北京、上海共五省两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走访过程中,中汽中心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充分调研,了解其对含有害物质的零部件及危险零部件的提示处理方式、零部件材料信息、报废汽车拆解流程及说明等信息支持的需求。中汽中心就以上内容,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并与行业主要企业就标准框架内容基本达成共识。
2012年6-12月期间,中汽中心利用行业会议、实地调研和电话调研等方式,与上海大众等众多“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标准适用范围、提纲、各章节具体内容等技术性问题,充分征求汽车生产企业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5-6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为完善《编制规范》的内容,又相继走访了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等报废汽车回收拆
解企业,对标准相关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之后,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企业意见对《编制规范》进行了完善性修改,现已完成《编制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初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2009年,我国正式实施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至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汽车工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至关重要,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快速上升,汽车报废阶段的回收、拆解及处理对于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汽车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从国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由汽车生产企业以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的形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拆解信息支持,是卓有成效的方式。目前,由于我国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方面与国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尚有差距,《编制规范》的编制工作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应充分考虑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的现有技术支持能力,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报废汽车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因此,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和发展方向;
2)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和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支持能力;
3)在确保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符合我国技术发展水平。
2.标准主要内容
报废汽车拆解是汽车全生命周期中非常关键的步骤,也是保证报废汽车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手段,而《手册》则是完成这一工作的有效指导工具。为规范汽车生产企业编制《手册》,帮助和指导回收拆解企业高效、安全地完成拆解作业,科学、环保地处理废弃物,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水平和回收利用能力,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中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有关要求,促进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编制规范》标准。
本标准统一规定了汽车生产企业编制《手册》的格式和内容。主要包括: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M1、N1类汽车的《手册》编制,其他种类车辆在编制《手册》时可参照执行。
说明:2012年,我国汽车产量已突破1900万辆,其中M1、N1类汽车总产量超过1500多万辆,进口汽车也以M1类汽车为主,未来报废汽车中M1、N1类汽车数量最大。因此,《编制规范》的适用范围规定为在我国境内销售M1、N1类汽车,保证管理范围的合理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212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 19515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GB/T 26989 汽车回收利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