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随着⼈们⽣活⽔平的提升,⼤部分⼈都买了私家车,这样的话上路也是⽐较⽅便的,但是很多时候会出现交通违法现象,对于这样的⾏为是可能受到强制措施的,那么交通违法强制措施记录处理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
⼀、交通违法强制措施记录怎么处理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乘车⼈、⾮机动车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元以下;⾮机动车驾驶⼈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
第九⼗⼆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千元以下。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千元以下。有前两款⾏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违法状态消除。
第九⼗五条 上道路⾏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政强制措施和⾏政处罚的区别
1、⾏政处罚是对⾏政相对⼈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权利(特别是财产使⽤权和处分权)的⼀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
2、⾏政处罚是⼀种⾏政制裁⾏为,因⽽必然以⾏政相对⼈的⾏为违法为前提;⾏政强制措施不是⼀种⾏政制裁⾏为,因⽽与⾏政相对⼈的⾏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的违法⾏为,也可针对相对⼈的合法⾏为。
3、⾏政强制措施是⼀种中间⾏为,它是为保证最终⾏政⾏为的作出所采取的⼀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不是最终的⽬的,它是为保证尔后⾏政处理决
定的最终作出和执⾏所采取的临时措施。⾏政处罚则是⼀种最终⾏政⾏为。它的作出,表明该⾏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强制扣留车辆的记录是属于⾏政处罚记录,⼀般来说⾏政处罚记录算是⽐较少的,只要处理好相关的违法⾏为就可以了,希望⼤家明⽩。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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