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管制和道路管理
(一)学院保卫处根据校内的道路状况,设立交通标志,进入校园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二)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道路上开展经营性的活动,不得在校园道路上晾晒、放置物品,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阻塞交通。
(三)严禁在校园道路上打球,严禁在校园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或从事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迁、破坏校内设置的交通标牌、交通路障和其它交通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理赔。
(五)因施工确需临时占道,须由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报经保卫处批准,并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后方可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并由工程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恢复道路原状。未申报者,保卫处有权禁止其施工并暂扣其施工工具。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本院机动车辆一律凭“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通行证”进入校园。杭州车管网
(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职业技术学院门卫管理制度》,在学院北门凭有效驾驶证件换领校内“临时通行证”,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S)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运营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同意后换证进入校园。
(四)在院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大型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部门提前
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xialin5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邮政等特种车辆和学院邀请来校的车辆进出校门时无须换证,门卫在确认后准予通行。
(六)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号。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A)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职业技术学院出门证”经门卫查验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方便车辆“就近”停放的原则,由保卫处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管理。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院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保卫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
(二)进出校门时,须主动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必须凭“职业技术学院出门证“经门卫查验后放行。
(三)非机动车辆须靠右行驶,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快车,不准双手离把或扶身并行;不准互相追逐和曲折竞驶;不准骑无刹或车刹失灵的车。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影响交通、校容。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以保持通道畅通。
四、机动车辆通行证管理
(一)“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和“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临时通行证”是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停放的唯一许可凭证。
(二)学院公车通行证的办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保卫处审核并登记备案后发放,该证件可长期使用。铃木suzuki摩托车
飞度两厢(S)学院在职教职工私家车通行证的办理,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亚运村车市
L确因工作需要,自行驾车进入校园的。
2.须持工作证明、驾驶证和行驶证,经保卫处审核并登记备案后发放。行驶证上的姓名与本人不一致的,另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该证件实行年审制度。
(四)外来务工人员、经营承包单位、驻院单位和有关人员,须持所属单位证明和学院主管部门证明,经保卫处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凭驾驶证、行驶证办理车辆通行证。该证件实行年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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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牌照的汽车、摩托车、助力车一律不予办理校内通行证。机动车辆通行证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离职或终止合约者应主动交回机动车辆准入证,办理注销手续。
五、违章处理
(一)驾乘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对不遵守本规定或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占道施工、经营等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志的,经教育不立即改正的,收缴其物品,并通报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
(三)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停放的,校内人员: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或贴“违章告知单”并记录存档;第二次贴“违章告知单”并在校园网上曝光;第三次贴“违章告知单”,通报所在单位(部门)并锁车,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到保卫处办理相关处理手续。保卫处视情对院内车辆违章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校外人员: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或贴“违章告知单”并记录存档;第二次贴“违章告知单”并锁车。
(四)连续占用停车位1个星期以上的,贴“违章告知单”并记录存档;连续占用停车位1
月以上的,贴“违章告知单”,通报所在单位(部门)并在校园网上曝光;连续占用停车位2个月以上,且未到保卫处办理相关处理手续的,锁车并视情报请交警部门实施拖车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保卫处。